我遠傳門號到直營門市,提前2天停話,被收違約金10元

樓主一面倒的被洗臉,估計這棟樓很快又自爆了!!
brh1027 wrote:
就沒有違約金10元


門市小姐不是給你最好的建議嗎?

你要去門市前自己可以打免費客服確認一下,或者APP看一下合約到那一天啊!

自己都不做好功課再來說不合理

合不合理在你心中~看不慣永遠都不會有合理的地方

自己爽到才是合理~最好免錢才叫合理是這樣嗎?

傻眼
本大爺 wrote:
很多人著眼點都有點問(恕刪)


您知道假如您跟銀行辦理貸款簽約12個月, 您就算在第1個月繳款後,後面11期連本帶利1毛不少的給銀行然後辦理解約, 這時您會發現銀行會跟您要一筆違約金!!

別懷疑, 我親戚的小孩就是遇到這樣的事,假設借12萬分12期還 每月還款金額1萬1千元, 在第二個月還沒到繳款日時跟銀行說一次給你12萬1千元然後解約, 結果還要收一筆3千多的違約金!!

所以交月租又如何?
看了一下才看懂
原來是樓主想提早解約,但不想付違約金
那這樣店員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樓主那個有很大的問題,前面也剛好有人提到。

樓主說他合約未到期【提前停話】(需付違約金)。
合約未到期【提前解約】(需付違約金),門號可以攜碼跳去別家。
合約未到期【提前退租】:門號不保留,完全不使用了。(需付違約金)

以上這三種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第一種【停話】,這種並未解約、也不是退租,合約仍在,只是停話而已,月租費要繼續付。
(有少數業者可以幾個月不收)

第 2、3種已經在上面解釋了。
哈 很不懂樓主發文的點再那...
只有10元,又不是1000元
還有違約再先,又不許人家收,這什麼道理呢?
重點是我上面說的那個,搞不好幾個月之後帳單又來。

台哥大好像是可以停話二個月,所以如果三個月之後又收到帳單一點都不奇怪。
站在個人的立場看,都是小錢
但如果你是電信公司老闆,
你們公司活躍用戶有一億人,
每個客戶都想提前兩三天解約,
你覺得你會少收多少錢
你要怎麼面對你的股東
就....黑紙白字的合約阿
門市小姐也只是個員工,願意通融是她願意承擔責任
這情況才是最合理的處理方式。
是你違約,不是遠傳違約喔,怎麼說得好像你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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