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w wrote:賣方的這種態度在網路被眾多網友知道後,似乎已經影響生意了.......(恕刪) 開版只不是照實描述,達人沒有否認甚至也有道歉過代表的就是這件事從一開始就是他不對了,如果說因為這樣而影響生意也只能說咎由自取祭出存證信函也不代表他能告的成,如果說單憑影響生意這點就能提告的話那麼開版也可以說,達人的言詞讓他覺得受到侵犯,收到存證信函更覺得恐慌還可以去請精神科醫師開診斷證明說已經影響心情,可能造成憂鬱症,用這樣來提告真是太超過了
寄存証信函能挽回自已的商譽嗎?再仔細想想吧。生意做到這種樣子,實在是不智的行為。要採取任何行動之前,三思而後行啊。--------------不知道我會不會收到傳說中的「保留提出告訴權利」的聲明。呵呵呵~
我好害怕天啊!這種服務態度還po上來也是剛好而已,竟然還寄存證信函!!網路購物要的就是服務,服務不是從消費之後才開始的,這點達人竟然不知道?樓主別擔心,你沒有扭曲任何對話,只是陳述經過,收幾封掛號,是讓你運動一下,不會有事的只會去郵局花幾十塊寄存證信,以為這樣能幹麻?我以前都是用存證信函寄情書的,保證你心儀的對象收的到信,還留底勒,沒想到時代已經進步到用存證信函嚇人了...
我比較想知道,前面幾位達人的好客戶,對於樓主只是說出事實,甚至後來也替達人打圓場,搞到最後居然是收到達人的『存證信函』,不知道作何感想??前面已經有朋友點出了,所以樓主不需要撤銷自己在網路上的任何文字,如果真的上法院~~嘿嘿,就知道誰比較頭大了~PS. 我想看存證信函 +1
嗯,果然我的國文程度不好...打了一大堆字,卻讓網友抓不到我想表達的重點在那,實在抱歉後來我思考了一下到底那裡的表達出了錯誤,現在精簡的回覆前面我只想說,批判一個人是很簡單的事但批判前,如能夠先多了解整件事原由與被批的對象個人覺得,這樣的討論,會更豐富並有價值以上,是我前面想表達的重點...至於現在賣家這樣,說一套做一套個人也認為不妥,也相當的不智不過這種事情我也不知道如何處理看有沒有懂法律的網友能給樓主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