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ven8116 wrote:
不然網兄您是否可以使用您的行車記錄器
拍一段您長達30分鐘都開在超車道的影片
這樣我就相信你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相信我,我會把這30分鐘看完的。
對了,約黃色小鴨兄一起完成這項壯舉吧。
走出戶外,走出01,你會發現,原來社會多數人都是小鴨與168大大。
法規有不完善處,但不需侷限於單一解釋中。內線車道,既是超車道,但本質仍是一條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完全合法。
法需走在情理之前,否則社會舉動無依據。
我開高速公路,多數的經驗如下:台北高雄30小時內來回,幾乎都是上午06時-07時出發。基本上70%的路段都是車留量不高的。走在最內線以最高速限+10來行駛(高雄台中120,以北110-115,二高全線120)。沿路只有5%的車輛會比我快,只有1%不到的機率,後車會閃我大燈或逼車。為甚麼?怕死沒錢,當然守規矩,但絕大多數是以守法為先,個人價值判斷於後。
有時,視線疲勞,後車速度飛快,車流許可,那我是會自動切到中線去,但這情況很少。30分鐘持續開在內側,絕對有的。上次回高雄,二高,晚上九點多從台南以南,沿路幾乎一片漆黑,越開越快,有持續開在內側30分鐘嗎?絕對可以,也沒人趕你。一高也一樣,早上我從高雄末端出發,30分鐘呆在內線,有的,頂多到岡山。
重點就是:台灣地小車多,高速公路大部分的路段與時段,都很難平均時速能到100。開在內線,連最高速限都無法達到,你叫這些車輛如何超車後,再右切到中線道,再伺機切到左側超車,超車完再右切內線。如此以來,毫無效率可言。所以,才會規定說明:以最高速限,可(持續)行駛內側,以保車流順暢。車流壅塞時,速度都在90以下了,各車道車擠車(上下班桃園以北,你看速度平均有40嗎?),還會有超車道的實質出現嗎?
多數人都是國慘車,怕死,錢少,且守法。所以就法論法,開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完全合法合理合情,就是台灣目前多數人認可、執行的現況。但有時車流量少,回到中線110,這是尊重與禮讓,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