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採汽車排氣量大小 , 來限制小排氣量的汽車 ,
不能行駛某些道路 .
學學我國實行30年的禁行機車的做法 , 把小排氣量的機車都當成
無法正確使用道路的對象 , 限制其行駛的權力 !
把高速公路的內側讓給 3000cc 以上的車輛 , 解決龜速的問題 !
就好像只要是白牌機車 , 一律都只准許行駛外側車道一樣 .
我相信我國實施了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 大家都很滿意 .
所以推廣到汽車上面應該也會很不錯 .
(舉手)那請問Hybrid跟EV,甚至未來的FC燃電車要怎麼算?
最明顯的例子:現在很夯的話題車Tesla model S。
人家這台極速約200km/h,但排氣量可是0喔!
車子是無辜的,有問題的是駕駛人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