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一趟歐洲(法國, 荷蘭, 比利時)開車後, 再回台灣開高速公路的感想....

高速公路(或是一般道路)是公共財,意即是每個人在合法狀態下皆可使用。

在路上行駛,安全以及順暢應該是每個人都想達成的目標。但為什麼有相同的目標但是實際執行上會有這麼大的意見不同呢,整理一下兩方的意見:

1. 龜車讓路派
A.理由:最主要是以順暢這個理由為主。讓出內側車道,讓有需要的人超車。贊成超車完後就回到中/外線或是遇到速度更快的車就讓道。
B.不在考量內理由:有超速、逼車等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的疑慮。

2.維持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派
A.理由:最主要是以安全為主。努力遵守行車速限,強調十次車禍九次快。
B.不在考量內理由:是否真的可以一直保持在最高速限。

在政府沒有立法提高合法速限的前題以及台灣國道的用路車輛實在太多的現況下,如何達成上述的兩個目標?

假定在遵守交通法規,不得超速、右側超車、維持安全車距,怎麼做?這樣來討論會比較有建設性...
bullae wrote:
原來定速這個東西是玩假的
現在科技發達
什麼時速落差,維持定速等早就可以搞得很精準
刻意吹毛求疵只是找藉口而已
多精準??
你找一台車來大家做個見證...
你定速在 110, 如果你從桃園到台北,
沿路車速表都在 110 分毫不差, 我送你一台 BMW ..
否則的話,你捐個 200 萬給慈善機構...
真好奇你真的有用過定速嗎?

會吹毛求疵就是有像你這種自以為開在最高速限120,
卻其實只是別人的 115 ...
所以大家只好搬出法條來依法論法..
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又不能依法論法了嗎???

bullae wrote:
很簡單
只要覺得超速無罪,什麼都沒得談
同樣的道理
有人想要闖紅燈,想要紅燈右轉
要你讓,你會讓嗎?
你又不是執法人員,如何制止?
總覺得很可笑
龜車佔用內線當然不對
可是一堆人總是模糊焦點
不去砲那些時速低於最高速很多的真正龜車
卻鑽研於最高速行使於內線的車輛
想像極端情況,硬要和真正擋路的龜車合併
那些堅持最高速也不能開在內線
你這種就是典型的沒搞清楚狀況又自以為沒錯的人...
看你上述的紅燈右轉理論就知道啦 ..
你已經直接就認定 "後方要超車的人超速" ...
所以才大放厥詞扯甚麼 "超速無罪, 甚麼都沒得談".
請問你怎麼認定後方超速??

很典型的 "只要超我車就是超速" 的理論啊...
然後要認真跟你談最高速限,還扯甚麼定速多準多準..
幫個忙好嗎, 低於速限很多的龜車導致阻礙車流早就被炮到不行了,
大家最厭煩的就是有那種自以為最高速行駛於內線,其實並沒有..
然後又愛並排行駛又愛上網扯甚麼都是別人超速的人..

bullae wrote:
講了很多理由
然後擺明你能耐我何,擋我者死,完全無視速限,超速無罪
這樣的立場
卻想去指責同樣違規的內線龜車....
如上所述啊,
反正想超你車的人都是違規超速,都是飆車族是吧.....
你這種論調已經不知道被炮過幾輪了,
麻煩多講一些於情於理於法都站得住腳的好嗎??

bullae wrote:
國外的狀況?
等到台灣警察+測速桿不再速限+10km就抓
再以同樣立場討論不遲
對啊,你也知道這個 +10km 是幹啥用的..
這代表了甚麼? 用你的腦袋好好思考一下好嗎??
那你的 120 是誰人的 120?? 警察的? 你的? 我的? 全世界人的??

bullae wrote:
當然,如果有車開120在內線還被警察開單,這個想法或許可以改變一下
另外,超速的罰則可是不會比佔用內車道低,甚至更高
對啊,超速本來就當重罰..
而且應該要以等比來規定罰鍰的金額...
假設超出 1km 罰6000, 超出2km就 6000*2, 10km 就該罰 6000*(2^10).. 以此類推,
這樣才可以遏止那種把高速公路當賽車場的人渣...
不過這有甚麼問題嗎?? 跟使用內車道超車有何關聯??
還是你的邏輯是在內車道超車就是超速?
以誰的標準為標準??

IvanTseng wrote:
多精準??你找一台車...(恕刪)


+1 不能同意你更多

看來還是有人搞不清楚內車道為超車道的用意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bullae wrote:
那些堅持最高速也不能開在內線
講了很多理由
然後擺明你能耐我何,擋我者死,完全無視速限,超速無罪
這樣的立場
卻想去指責同樣違規的內線龜車...(恕刪)

請去國外增廣見聞一下
不要在這裡說外行話
很多國家的高速公路
不管有無速限
都規定內側車道僅供超車使用
讓高速公路車流順暢
開起來不會時快時慢
當你看過人家的情況之後
就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高速公路
真的有網友開在內線被開罰單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445944&p=1

不管是因為速度還是因為占用

往後還是建議 超車時再使用內車道 超車完畢 即回到中外車道~~~
又換車了目前駕駛MODEL 3~~ 聚會暱稱"泡麵" 玲酒弍玲叄妻弍酒酒弍
jtlcheng wrote:
歐洲的高速公路, 絕對遵守最內車道是超車道的規則

不管是單向的5線道, 4線道, 3線道, 甚至只有2線道, 最內側車道永遠都是超車用的, 不能說完全都沒有車子在上面走, 因為要超車, 本來就是要走左側。而且, 當然也有車子在"超車"後, 繼續會在最內道行進, 不過, 他們都有一個共識, 就是會"讓"。如果後面的車子, 看起來速度比你更快, 前車會立刻向右側車道移動, 讓後車高速通過...

以我曾經開過的法國和荷蘭的E(A)字頭高速公路來說, 他們的速限是晴天130公里, 雨天110公里, 可是他們有一個觀念, 平時當然要循著這樣的速限下來開, 可是在超車時是除外的, 也就是說, 在超車時, 或是平時沒車, 沒有速限標誌, 沒有測速照相的惰形下, 開到140, 甚至150公里的比比皆是。這時, 空出最內側車道就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 隨時會有車子以更快的速度要超車...
...


台灣最近每年都有進步, 快車道讓車的觀念會越來越普及的~


jtlcheng wrote:
首先聲明一下, 我不...(恕刪)


很好

鼠人老師支持你出來當交通部長
SportyAvant wrote:
台灣最近每年都有進步...(恕刪)


會嗎??
好像真要超車切中外線比內線還要好超車的機率一年比一年高
純討論超車不會S與Z好像越來越難在台灣通行
變換車道方向燈該不該打,應該不用討論100%肯定該打,但在這大家的經驗應該都是打了方向燈可能比沒打更難變換車道,尤其是堵車時,本來與前車還有很大的距離看到有人打方向燈要變換車道一堆人不但不讓反而是加速緊貼前車....
而最....的是變換到內線車道不看後方車速及不急加速就算了反而降速的人佔了多數

----
去德國一次開在某真正的高速公路上
跑內線遠遠看到有台車的尾燈(中線有車)
相對速度差太多正準備減速
副駕的德國佬說不用減速撞上去(當然這是半開玩笑),正常前車會讓開退回中外線
(但在這開車久了,當時的潛意識是準備中外線超車了 >"<)
照他的說法在那條內線被後車撞上前車的責任居多
回到台灣應該又是要討論法規及超速的問題了吧
但國外的開玩笑反而是觀念
jtlcheng wrote:
首先聲明一下, 我不...(恕刪)

去年農曆年在日本九州租車玩了7天,9月在法國、盧森堡、德國租車玩了13天,不論亞洲歐洲,不管是幾車道,內側永遠是超車道、外側車速不可高過內側、嚴禁外側超車、圓環外側絕對禮讓內側、多車道匯流一定是左右交錯輪流匯入,開起來輕鬆寫意,在台灣,算了!
在台灣的國道開車最氣的是常遇到,手牽手心連心佔)著內中外(車道,連一點可以超車的縫都不留,不知道是感情好還是想聊天!有娃娃u有一阿啊丫丫丫丫鬟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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