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中國大陸酒駕撞死人刑期是: 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或死刑!
哪個立委成功推動酒駕嚴刑,我這輩子票都投給他!
立委自己都喝酒開車了
怎可能修法害自己呢?
我也是小老百姓,很抱歉 ! 我反對您的訴求 ! 不要因為滴酒不沾就認為罰責加重可以解決問題,
酒駕肇事很可惡! 沒酒駕也肇事 ~ 您認為也可原諒嗎 ?? 別把原因罪惡都推到酒上 !! 若要嚴罰;小弟認為都抓去槍斃 ! 這才公平 ! 謝謝 !
絕對支持啦....我也是騎機車的小老百姓...喝酒開車一定要加重刑罰!!!
喝酒開車
和拿一把武士刀
在大街上盲目砍人
意思完全一樣
而民意代表
絕大部分站在酒駕的一邊
為選民服務
最最最基本的
酒駕傷人者:六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酒駕重傷害者:兩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酒駕致死者:採刑法271條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得再採用276條的過失致死來辦理。
酒駕致人死傷後如有立委民代議員關說求情者,加重刑責1/2,關說者處六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再任公職。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各位一直說我們自己是小老百姓都自認是小老百姓了~大官會看在眼裡嗎?
我們是國民不是小老百姓~只有在皇朝時代才以百姓稱呼~
民意代表都是經由有投票權利的國民選出~我們當燃有權力發聲~要求改善~
為何現在還要苦苦哀求這些大官重視此事?
難道選出的都是無神經民意代表~~~~氣
http://tw.news.yahoo.com/醉可惡-運將撞死人肇逃喝酒去-110212940.html

又來一件了..真的不生氣也難
第一次發現MP3也可以這麼好聽: IRIVER IFP-999 + ATH-EC7
轉貼~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3/38779.htm#jtss-fb




每天打開電視,幾乎一定有人因酒駕釀成的車禍受傷或死亡,從年輕的機車騎士到開車的中老年人,男女老少,無一倖免。
運氣好的(還是不好的),剛好遇到警察路邊臨檢,撿回一條命。



認為鞭刑不人道、無人權的人,最好祈禱自己或家人不會成為下一個酒駕肇事的犧牲者。



原文網址: 鞭刑是嚇阻酒駕的有效方法! | ETtoday論壇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3/38779.htm#ixzz1bIm2BGLk







就是因為這些惡法的縱容 造成了酒駕傷人送醫院叫救護車浪費醫療資源的無謂損失 所以一天到晚才在喊啥健保虧損啥的 啥預算不夠要 加稅 的

還有像是車子的基本主被動安全設備的強制立法也是 如果台灣的車子安全設備可以向國外看齊 交通更安全 生命受到基本保障 醫院會有這麼多的植物人嗎 會有健保虧損的問題嗎 不會減少單親家庭的產生嗎

這些一連串的問題 只要修法就可以改善的 為什麼不做呢? 真的要我們台灣的青年向日本看齊 學習對政治的冷漠嗎? 我想你們這些吃人夠夠的既得利益者離成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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