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支持加1,除了酒駕重罰之外,建議相關公共危險的行為可以一併考量修法。
我學法律的,目前在實務界工作,但我沒能力擬出法條,只有一個概念方向
現行酒駕在判決實務上的問題是刑度太低,法定刑就只有一年以下
不過我認為如果沒肇事這樣也無妨

修法重點應該放在於酒駕「肇事」者

目前司法實務是將酒駕與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數罪並罰
而這兩個罪普遍判出來都刑度都很低
通常都是6個月以下,依刑法都可以易科罰金
對某些有錢人來說(尤其最近那個「花家裡錢叫幸福」的了尾子)
根本不痛不癢

但是以樓上許多情緒化的發言,什麼一律死刑、視同謀殺
在刑法理論上是行不通的,故意就是故意、過失就是過失
二者在刑法裡都有明確且嚴格的定義
(雖然有「原因自由行為」的理論可以用,但我想沒有法官敢用)
我也支持亂世用重典

只要不要酒駕,根本不用怕


支持!
需要讓更多人重視這個與大家息息相關的議題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我認為要加重刑責應該是微乎其微
立委、議員自己都常常酒駕
法律對立委來說是一項免死金牌,怎麼可能拿刀去砍自己的頭?
就算民眾連屬加重刑責提出法案的修正內容
還要立院三讀通過,第一關演戲通過、第二關算給你演戲通過好了
只要在第三關不通過也是枉然

aja305 wrote:
我選區哪個立委成功推...(恕刪)


如果有立委自身提出嚴刑,我也會把我的票投給他
我選區哪個立委成功推動酒駕嚴刑,我票投給他!

fzz wrote:
不過我認為如果沒肇事這樣也無妨
...(恕刪)


不不不!喝酒開車就是謀殺預備隊的成員,哪裡是沒肇事也無妨呢?喝酒開車就是該死!酒駕肇事則應該誅滅九族!
太棒了 終於有人出來支持了 小的也希望酒駕能加重刑責 因為酒駕害死得人不在話下
推一下

如果能夠修法

蔣大

這恐怕是01對台灣社會的一大貢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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