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017041 wrote:
看到有人舉捷運沒公告不能殺人,所以鄭捷可以申訴..
你翻開六法全書如果說殺人不違法的話,那上面才成立
喝酒禁止開車也是法律明文規定,所以別再提這種會讓人笑掉大牙的例子
被測速照相機拍到能夠申訴,這又不是走違法的途徑,而且也不是每一件超速件都可以申訴
它是違反少數衛道人士假掰的道德沒錯..但是它是合法的做法
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超速,收到紅單1800..3600..
若你有合理的方法讓它不用繳..你還會甘心的去繳..?
說會乖乖去繳的,你們不當政治人物太可惜了,台灣就靠你們這些清流了
我想有人沒有羞恥心不代表就是沒人有羞恥心
就好比有的人出事情就無恥的亂要求國賠或者要求商家賠償~但我相信更多的人是自省而不是想去鑽漏洞
台灣每天開出去的罰單不知道有幾百幾千張
但是看到這種想鑽漏洞去撤銷罰單的反而不多見
撇開怕麻煩而不想去申訴的人不說
有多少人繳罰單時候心裡想著是以後開車會更加小心?
ps:敢違規就不要怕繳罰單~怕繳罰單就乖乖不要違規~做人連最基本的自覺都沒有不會太可悲嗎...
其實沒錢繳罰單就不要違規,沒錢繳停車費就不要開車。不需要裝闊。
我想我上任後第一件事就是提案廢除照相機前需有警告牌這件事。
LAN017041 wrote:
看到有人舉捷運沒公告不能殺人,所以鄭捷可以申訴..
你翻開六法全書如果說殺人不違法的話,那上面才成立
喝酒禁止開車也是法律明文規定,所以別再提這種會讓人笑掉大牙的例子
被測速照相機拍到能夠申訴,這又不是走違法的途徑,而且也不是每一件超速件都可以申訴
它是違反少數衛道人士假掰的道德沒錯..但是它是合法的做法
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超速,收到紅單1800..3600..
若你有合理的方法讓它不用繳..你還會甘心的去繳..?
說會乖乖去繳的,你們不當政治人物太可惜了,台灣就靠你們這些清流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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