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覺得台灣人的品德教育出了很大的問題....
這種話題也可以討論成這樣.
這東西就很簡單為什麼可以把它複雜化?
原來就是因為大家的品德價值觀出問題.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內車道既然被規定為超車道.顧名思義就是要讓後面欲超前之車輛通行紓解車流之用.
先不管他的目的為何.如果後面的車速比你快明顯欲先急行而去,那退到其他車道讓人家先過有那麼麻煩嗎?
我覺得會提出這樣問題的人跟中指蕭是同類耶.因為他會覺得他也是一樣有路權的人我憑什麼讓你先過?事事講求公平卻忘了禮義.
這就像在大眾交通工具上的博愛座一樣.平常乘客不多當然隨便你坐而且還可以先坐先贏.
但當人多了,且出現有特定需求的人時,難到你也要跟他說:我也是跟你一樣買票乘坐的為什麼要讓你坐?
他超速不關你的事.是他的事是執法人員的事.你更沒有權力在這種情況去主持公益.
這也難怪現在新聞報導禮讓座位這種事情要被如此放大來報導跟宣揚了.
因為在台灣品德教育做得很差.會這樣做的人已經很難人可得了...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