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f wrote:很有 NGO 的感覺(恕刪) 我一般獨自街拍絕大多數會用40-60mm範圍內的定焦標頭,偶偶28或35mm,尼泊爾因為是團體行,別人都是70-200, 24-70比較多,為了不在前方擋住別人拍攝,有時候會換上28-300變焦的中長焦段拍攝,不過基本上還是大多數標頭。尼泊爾人一般也不會排斥鏡頭,和印度一樣算是比較容易街拍的國家,不過關鍵還是觀察要快,而且拍攝動作要夠快夠自然,不然就會像是擺拍的,通常我都是相機OVF靠到眼睛3秒內一定就拍攝好了(用手動鏡頭也是),團體攝影行程通常會安排一些擺拍,不過我沒有興趣,擺拍時間就是我的自由活動時間。一下這些都是標頭拍的
Bao99 wrote:謝謝提醒,我都是正大(恕刪) 基本上是這樣沒錯,但拍小孩還是謹慎點好,尤其各國國情不同,法律也不同,聽過一個美國攝影師分享的故事,他是專業有點名氣的街拍攝影師,在美國一個遊樂園活動之類的地方拍人,看到一個小女孩就拍了一張,沒有先問過父母,結果被父母發現了,正在向父母解釋的時候,旁邊的外婆就已經把警察找了來,當下被圍剿,被當作是戀童癖一樣看待,那攝影師完全沒做錯任何事,而且有名片,有portfolio可以證明,相機中也沒有不雅照,結果警察一面倒,把他當戀童癖對待,最後放了他走,把照片也刪了,當眾被羞辱的很慘。回家後靜下來後都快哭了。事後雖然有去相關機關抱怨,但在那當下,那種羞辱,差點被抓去關個一兩天,實在是不值得。。。。。台灣人有人情味,警察和善,可能不會那麼慘。但在歐美國家真的要小心一點。。。。
guyuser wrote:基本上是這樣沒錯,但(恕刪) 我懂你說的 謝謝台灣有些人盲目喜歡跟風連最基本的對錯都不知道是很可憐的一件事情撇開攝影不談很多很多在台灣都是變成特殊 奇怪 異類的事情看待為何要屈服在這個環境與壓力呢這個選擇就是自己,而不是別人不過我還是會繼續選擇拍各種題材有時候顧慮太多就失去為何要攝影放在家裡供奉就好了,不會別人說什麼就退縮不去做,反而讓他們得逞 強詞奪理畢竟我們這塊土地上,真的一堆自以為的正義,殊不知迷途羔羊一個。
街拍未經同意的陌生人是否合適,這個一直都會存在不同看法的,個人認為尺度還是自己拿捏吧,如果該地法律禁止在公共開放區域的拍攝,那麼就不要拍,如果法律不禁止拍但禁止分享,那麼就拍了只放在家裡自己看。現在是網際網路大爆炸的時代,網路上每天數以千萬計的分享視頻和照片,特別是影片,要想都不拍到陌生人應該是很難的。
guyuser wrote:拍小孩還是謹慎點好,尤其各國國情不同,法律也不同… 一切就依法律就好,攝影主要和肖像權有關,在台灣的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第1項有分別規定,詳細法規可上網查。簡而言之就是:一、攝影拍到陌生人時,在不違背善良風俗下,拍攝者可公開發表作品,但被拍者基於肖像權,若不想被公開,有權要求下架該作品。二、若攝影拍到陌生人,有違背善良風俗,或不法侵害人格而情節重大者 (由法官判定),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攝影如同用刀,好壞皆在創作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