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43202 wrote:
好個新名詞, 不過沒...(恕刪)
「如果有什麼双贏的點子那也是大家都樂意可見的.」
你當真?
你們真的想改?
口惠而實不至吧!
那些要改,看網民的反應
就可列出十條、八條
還須在這問嗎?
這分明是拖延戰術吧!
作者出書,在這有些連結
從表面看,似乎是作者占了網站的便宜
但真實面是這樣嗎?
要刪文,有沒事先的聯絡、溝通?
你們真的研究過這問題嗎?
還是只是跟那些只會引用法條、不問人間真情的法匠一樣?
有心的話
真的只有「刪了再說」這條路嗎?
你們如果真的在意網民的意見
會是這麼粗糙的作為嗎?
會嗎?
我們經營雜誌,
跟相關領域的作者
是儘量保持良好關係。
不是老是防著他們來占便宜!
如果你老是想著,你又沒給我 favor,我幹嘛給你便宜占
就會產生現在的狀況!
人民都忍不住「火大上街」了
還用問:有什麼雙贏的政策嗎?
再問,就是 bumbler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