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0906 wrote:
但我上周前往台東某知名景點,現場有某救難隊再執行防溺勤務,但他們有台水上摩托車與橡皮廷,在湖裡奔馳著,還連帶甩尾.....

如果是所言屬實的救災,那拍攝者就必須換個角度拍攝了..

--

中國人自古以來人跟人之間本來就不被尊重
又加上台灣被貼上人人當狗仔的標籤
自然而然被攝者就會有防衛機制..

況且不是每個攝影景點都可以讓您隨心所欲地拍攝
在進步的國家他們會明文規定您什麼可以拍什麼不能拍
但台灣則是什麼東西不經別人允許就隨意拍攝
所以很多地方都嚴禁遊客入內拍攝也都是剛好而已XD

還有肖像權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不允許被入鏡的權力
特別是街友或者是特定人士..其實我就算拍他們連我自己都感到辛酸
這點在我拍人文的題材我都得小心翼翼:))

kuo0906 wrote:
肖像權,是街拍常遇到...(恕刪)


看完你的 po 文 ,
我覺得是因為他身為救難人員卻在海上騎著水上摩托車奔馳 ...
然後撇見您在那裏拍照 , 擔心您到時候給他 po 上網說 :
" 台東某景點救難人員濫用公器在海上奔馳 " , 所以不希望你拍他 ~
這是要怪數位相機的普及還是網路的普及呢 ?

無限上綱的結果就是,拿出相機拍攝就好像違法了槍炮彈藥刀械攝影器材管制條例一樣,可以像現行犯當場就地正法算了。

cvcucs wrote:
無限上綱的結果就是,...(恕刪)



大推!

cvcucs wrote:
無限上綱的結果就是,...(恕刪)


奇怪的是我拍了這麼多年..也拍過陌生人...還沒被控違反槍砲彈藥條例更沒被就地正法過......
風輕楊數位影像工房 http://www.windflow.com.tw

風輕揚 wrote:
奇怪的是我拍了這麼多...(恕刪)

您當然是沒有啦,這麼有道德觀念的,排隊讓您拍都來不及呢.

fujen1221 wrote:
您當然是沒有啦,這麼...(恕刪)


你要自認沒有道德觀念.....我也沒辦法
風輕楊數位影像工房 http://www.windflow.com.tw

風輕揚 wrote:
你要自認沒有道德觀念...(恕刪)


我有沒有"自認沒有道德觀念"明眼人一看即知.
殊不知社會上總是有人一天到晚把"xx"掛在嘴上(xx請自填),彷彿自己就是xx的代言人.
這種"自封"的代言人有多少斤兩,也是明眼人一望即知.
kuo0906 wrote:
台東某知名景點...(恕刪)


重點在這句話

既然是景點為何不能拍照

難道只要有人在海上玩水上摩托車

我就不能拍海?

依照這邏輯

全世界相機通通收起來

完全不能拍了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kuo0906 wrote:
但他卻斥責我:叫你別拍還拍!
我也回覆他,我已經閃掉你了!為何不能拍?這裡是觀光地區大家都可以拍照?
...(恕刪)

重點是在這裡,雙方在雞同鴨講:
A:叫你別拍(我)還拍(我)!
B:我已經閃掉你了!為何不能拍(風景)?
所以雙方都是對的,水上摩托車的駕駛基於對他個人肖像權的保護,的確有權要求樓主不要拍(他)。
但樓主只要確定所拍的照片裡水上摩托車的駕駛並未入鏡,那他愛拍(風景)就怎麼拍(風景),這
是樓主的權利。
kuo0906 wrote:
所以他們有人如果在水上奔馳著,相機就不能對著水上拍嗎?

當然可以,但只要您的照片裡有人入鏡,且面貌清晰到足以辨識的話,就有侵害他人肖像權的「可能」。
提供章忠信先生的見解做為參考:
「在公開場合拍攝,偶然情形下將他人入鏡,應不致於構成侵害肖像權,但若已達可資辨別確認被拍攝者
身分,且以特寫方式為之,就有構成侵害肖像權之危險。」

短鬢冷沾三徑露 葛巾香染九秋霜 高情不入時人眼 拍手憑他笑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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