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 更新) 盜圖事件!!! 照片被公家機關盜用,還被侵權人嗆聲! (文長)


widther wrote:
>>PS...(恕刪)


您好:我第三封存證副本有寄到 交通部政風處
希望能有所作用
但等了兩週,依然無聲無息

gt24 wrote:
提供一點小小的意見
...(恕刪)


這位大哥的見解真優!+1

支持樓主打倒官僚主義,太可惡了

流浪攝影師 wrote:
小弟是個職業攝影師,...(恕刪)

樓主加油!
公務機關的問題建議你直接寫行院長信箱或總統信箱,依我過去反應山坡地開發及老家山邊防洪問題,在幾個單位互踢皮球下,院長信箱一寫,兩天就有人回應,且派專人處理....給你參考


直接投書媒體吧,現在這個社會,好像都要這樣才會做事。

公務員應是良心事業,要替人民服務,既然沒有了良心,那應該也可以讓他不要幹了。
幫推~
"部分"公務員的辦事效率真的很差,而且態度相當不好。
widther wrote:
這裡的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是屬於交通部觀光局的...(恕刪)


交通部<---我對這單位很感冒,看高工局挺遠通的態度就知道,交通部的那位是姓毛嗎??

公務人員被告,他們可以花公帑請律師,找立委、議員陳情是最快的方法,甚至向監察院提出檢舉也行

這對他們公務員將來的升遷、考績影響很大,最好訴諸媒體,讓全民來檢驗這些公務單位的一言一行。


以前呆的單位,早上出差去查緝,還沒到中午,科長就接到議員來電關心早上某案件,這樣的事情

在專案查緝期間,幾乎每天上演,科長很買帳,都會呈報縣長來個打5折處理,10萬變5萬省很大

還可分期,公務員最怕影響考績與升遷,在單位裡黑掉簡直是噩夢,除非你背後"霸庫"很大。

既然發標單位是阿管處,他就得負起審核與驗收,不然就是瀆職,向政風機關或監察院提出檢舉。

bl002315 wrote:
螢光蕈在墾丁社頂公園...(恕刪)

這是小弟的部落格文章,
對攝影有興趣的朋友自行參閱



#1 NIKON 60mm Macro F16 5分鐘

螢光蕈是生活在竹林的神奇小生物.
生活在這片土地的我們, 卻沒有多少人見過它們

每年的梅雨季節過後
它們就會像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 點起燈招喚著你
然而對於攝影者來說
這是一個挑戰度極高的題材
漆黑不見五指的竹林裡,如果打起閃燈拍攝它們
也只會拍到平凡無奇的菌菇 EX:#2


#2 NIKON 60mm Macro F16 1/6秒

但是如果長時間曝光呢?
是不是就會如自己所期待的拍下它們的真面目
這樣想也只答對了一半
長時間曝光會讓菌傘發出來的光, 被相機記錄下來
但是不發光的部分與生存的環境, 卻隱沒在黑暗中
EX: #1


#3 NIKON 60mm Macro F16 5分鐘 後簾曝光

因此為了拍攝一張
能獲得螢光與生長環境的照片
我們可以補上淡淡的閃光並長時間曝光
就可以得到漂亮的照片囉~

PS:離機閃燈的位置,要自己去嘗試,位置對,螢光蕈才會漂亮



流浪攝影師 wrote:
這是小弟的部落格文章...(恕刪)


這張照片拍得真的很棒

加油 !
跟他講這麼多做甚麼
相關物件準備一下
直接告下去她就自己乖乖來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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