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無可忍,就讓一切訴諸公堂!

版主加油!我們支持你!

畢竟是花了是新車的錢,

怎麼給你是展示車呢?

展示車車價一般我都會砍個

十萬以上,我才會考慮
在市面上所有銷售點展示的車都是這樣賣!所有品牌都一樣滴!
不知道 "Ford 全新旗艦展示中心開幕" 跟 "展示車"事件,正負評價是否能相抵....究竟這些天邊的高層,到底有多高的境界,用這種方式來經營自己的商譽....無言 =_=
億和承德廠是在承德路上面那間嬤?我也是在那邊牽的,感覺很不好,之前那個業務經理也是很油條說話不實在,後來保養就沒回去那邊了.

nt3263 wrote:
152棟樓之連結:h...(恕刪)
說真的
光是買新車然後交給消費者是展示車
這點就不對了

其他可能沒有任何立足點
如果要交展示車 至少要在簽約前告知買方

契約書上面也沒談到要交展示車
而展示車里程都超過50公理以上
那代表這就是掛牌車 領牌車...

所以F牌車子越賣越差不是沒有道理的
樓主加油 小弟不常發文 但是要挺一下樓主
因為一定要讓經銷商學習尊重消費者!不能馬虎打混蒙過去!

賣東西隱藏著投機取巧的心理
充分告知才是上策
能折讓就折
不能就不能
弄到最後,還是自己吃虧

好好的Ford 就被一些沒做好教育訓練的經銷商
再加上一筆
luxmore wrote:
樓主加油 小弟不常發...(恕刪)


非常感謝您以及廣大網友的支持與鼓勵,我一定會繼續加油!

縱使最後結果不盡如人意,我也不會退縮!

任何的賠償,對我來說似乎已經沒有什麼意義!

即使一毛不取,也要讓法官判決億和汽車刊登三大報道歉,也順便為之前吃過虧的網友吐一口氣!
雖然我的車開兩年沒什麼大問題

但是保養場跟業代的水準也讓我考慮下一部車應該不會是福特了

把展示車當新車賣~~~還敢理直氣壯的說消費者沒說不要(消費者有說要嗎?)

弱勢的消費者就應該被這樣欺負嗎?
我頂+1+1+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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