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藍色4G(1.6)KUGA,高速無剎車撞擊安全島車禍事件還原及分享

幸好版大平安,為了自己家人,以後開慢一點吧,沒人受到嚴重傷害是天大的福氣,祝大大早日康復,行車平安
ianhuang777 wrote: 怎麼我看到的kuga也是順順的開,...(恕刪)

酸的就是會酸,但是不管怎麼樣,還是沒有辦法掩蓋他們沒錢買車的事實……
唉~只能說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囉~
samuel1987 wrote:
我覺得你閃過機車後應該是打得回來......(恕刪)

我也覺得應該是可以打回來...(不過休旅車嘛..這樣打也可能翻車...)

不管如何,沒撞到人是萬幸.
說句實話,越往南去,這種突發狀況越多,
除了在高速公路越往南我的速度會越快,一般道路...嗯...我是越慢...
還在想CP值嗎?世界上沒有所謂物超所值的產品,但高價卻也不一定就能買得到好產品.

Akicha wrote:
唉,幹嘛超速開車呢...(恕刪)


你這根本就硬凹,你確定他開五六十就不會遇上?

如果單超速自已撞車是駕始者自已的問題,以路權來說那個阿伯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那,就算被撞死了,上法院最多阿伯的律師也只能說"對,我們不應該在那出現,但也不至於或應該被撞死。"而且行車紀錄器看起來很快並不代表真實車速,只能參考用。以上我並無說超速是對的。
行車紀錄器的影片 確實不是很清楚~~感覺這樣等於沒裝~~

步過人沒事 車毀是福氣~~

如果有乙式車險 保險公司 應該會以當年度殘值折舊車價8成跟你收 車全損價~~

以你的車況 修復完成 可能是新車價7成~~
ary0419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謝...(恕刪)


對於樓主以它人性命為優先的精神致上最高敬意

KUGA真是一台好車 幫高調


雖然離預定換車的時間還有一年半的時間,雖然壓根沒想過SUV的車型,主要是考量到油耗問題,不過以版主的CASE來看,生命安全的價值似乎遠超過了油耗的價格,KUGA納入明年的換車名單。
阿共仔不用飛彈對準台灣了啦,馬路三寶就夠威脅台灣人的生命了。
以我的反應速度, 應該只夠減速撞阿伯, 阿伯遇到樓主真是命大.
汽機車行經路口本來就沒有減速慢行的義務, 雖然比較安全, 但根本沒有這條交通規則, 除非路口有特別的標語才須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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