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U wrote:
多年前的有過那麼慘痛...(恕刪)
所以我覺得福特高層的反應總是會慢半拍
要是這事件又上了新聞
對企業形象不是種傷害嗎
不過是一台80萬的車而已
有必要賠上整個ford mark的商譽與信用嗎?
還是認為玻璃變速箱的事件沒學到教訓
未盡到告知的義務
就是有暇疵
而消費者盡能力為自己爭取權益也是合情合理
不過就我個人見解
展示車不等於新車
更明白的說
只是一台未掛牌但卻讓客人盡情蹂躪的展示新車
這與一般消費大眾的認知
相差甚遠
eric65513 wrote:
樓主要不要把內容翻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