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講結論:
歐盟 UN R95 5.3.2 有規範車輛撞擊後車門需為解鎖狀態
後續細則也有提到若車輛配有行車自動上鎖系統在撞擊後也要解鎖
所以比起用複雜的設計來保證碰撞後一定會自動解鎖,最簡單符合這法規的方式就是不提供行車上鎖功能還特地幫你解鎖。
有些歐系老車有這功能是因為當時還沒有這規範,或者部分品牌在台灣販售時的設定與國外販售版本不同,亦可能是所謂特仕車另外加裝的速控鎖。
台灣目前賣的福特車系大部分都是歐洲福特設計的,所以預設關掉是很正常。
當然,福特的行車電腦本身就有這功能只是因應法令而關掉,所以簡單改個設定(俗稱解隱藏)就可以打開這個功能。
註:
UN R95
UNITED NATIONS
Regulation No. 95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vehicles with regar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lateral coll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