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無可忍,就讓一切訴諸公堂!

mar-ch wrote:
展示車本來就是新車,只是沒事先告知,應該是有處理上的缺點。
這種業務就是喜歡投機,現在還要蝕把米。不管是業務或是主管,這麼喜歡投機的人,就很糟糕。...(恕刪)


我自己購車時的經驗,問過福斯的業務,若是送測的車會明白告知外,還會有公訂1%的車價優惠,一刀兩面說得清清楚楚。不過大多數車商的業務好像都是"試試看"的再賣。這就跟你去買衣服,請店員拿新的給你,他說這是最後一件。等你結完帳逛一圈回來看時,又出現一件一模一樣的道理是相同的(不爽)。

至於展示車=新車,你若以有沒有掛牌來看,他是新車沒錯。但你以是否使用過來看,他的的確確是使用過。不然二手車為什麼英文也有人叫做used car?車商超愛玩文字遊戲,如果說合約上有沒有註明,那請車商全部重印他們的合約書,加一個小小小小的勾選項目寫”不要展示車”。

大家以後記得買車合約要載明:
不要展示車
不要送測車

消費者的悲哀...


陳在天 wrote:
Purchase o...(恕刪)
像這樣嗎?
我是用孤狗翻的
不知正不正確


孤狗翻的整篇文章, 絕對... 不會正確。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先前去看VOLVO的S40,它有可以把後座椅升高讓稚齡的小孩也可以用標準的安全帶.

業務在示範的時候就說
這個展示車的椅子升高的功能已經壞了,被客人弄壞的.

可見所有的展示車應該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問題,

像上述的椅子,如果買的是一對尚未有小孩的夫妻.她們要用的時候,車子也可能也過保固.
所以很多的問題與損傷是沒有辦法再交車的時候可以發現的.


應該所有的人買車,都應該不可能認知自己去買到的新車將會是一輛展示車吧

除非業務人員有特別說明展示車有特別的優惠或折扣,才有人會去注意.

這個案例應該是經銷商的問題,非常嚴重而且抱持著吃定消費者的態度,

認定大公司反正有一堆法務跟妳們這些消費耗,也沒有成本的問題.






買車如娶妾

員外花了70萬銀兩
跟大老婆講好了
要娶個在室的小妾來服侍夫人
哪知娶進門後
才發現是隔壁村妓院的妓女
找老娼理論
要麻換個處女
不然退個3、5萬兩、加送個妓院vip會員卡來認識一下
哪知
不要臉的老娼還大聲說
妓女又怎樣
只是妳還沒娶進門前
任人摸、任人騎、任人身上留痕跡
只是皮鬆肉跨了些
還是沒出嫁過的新人呀
退啥錢、要啥vip呀
不爽去告官呀
老娘有的是錢跟時間跟妳耗…

這故事告訴我們
娶妾這事
還是要謹慎小心點
多看多比較
賣身契上也要多注意
最好加句"保証在室原裝,否則原價贖回"

樓主
妳的心情我了解
豈是個幹字能形容…
7月份億和 內湖所喔
這台...
在我們公司樓下
當時外觀就已經..


navy4141 wrote:
買車如娶妾員外花了7...(恕刪)

比喻得太好了
雖然每間車廠都有
搞不懂億和難道只要賣車不要商譽?
承德廠賣我車的還有技師給我的印象還不錯
就是給億和裡面的害群之馬弄爛
難怪我認識得業務也跑去裕隆
下次就換九和買車了
好樣的福特...
原本看了板上介紹想換台focus tdci...
看到這邊當場就手就軟了...
誰還感買阿...
也太扯了吧...
如果展示車如同新車
那一堆展示機廉價出清是白痴嗎?
vida wrote:
大家以後記得買車合約要載明:
不要展示車 不要送測車...(恕刪)

記住了買 Ford 的車合約要加註這2條,
不然殺價太兇會被這樣惡搞.

最好再加出廠日期需在1個月內, 里程不得超過20公里.
天阿,我也是在七月底成為福特的車主,如果早讓我知道這件事情,真的會轉向買其他品牌。

畢竟買車是開心的事情,平常買個幾萬元的家電,甚至買件幾千塊的衣服,都會仔細看到底是不是瑕疵品了,如果買了一部八十萬的車還這樣,這陣子的恐怕都會深深受到影響,尤其,如果面對的又是沒誠意,又認定自己沒錯的車廠的話,真的很難想像會是怎樣的心情....

買到這種車也只能這樣了,希望板主好好處理這件事情,該自己的權利不要退讓

nt3263 wrote:
152棟樓之連結:h...(恕刪)

為了一台"FORD" 厚漏阿的車子
浪費自己這多的的時間與精神
我想就算告贏了
自己也輸了

每間車廠都是如此
只能說"大大加油"!!!!!!

替車界立下一個良好的典範
讓台灣車界訂立"展示車非新車"的規定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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