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放電會傷害電瓶,但是閃一夜雙黃燈,是否足以讓電瓶過度放電,我個人認為不至於,因為電子設備的電路是有一定的工作電壓的,和直接接電阻放電並不同,也就是說就算電瓶無法發動車子(發動車子電流及壓降都很大),並不代表電瓶就是處於過應放電狀態,開電門儀表還會作動,表示電瓶還是有不少電。更何況只有經過一個晚上就發現,對電瓶的傷害有限,比較建議使用充電器直接充滿,若一定要靠開車來充電,應儘量找長途來開,市區走走停停,若再開個大燈或冷氣,能充進電瓶的電量是很有限的,如果再加上一、二週才開一次,說不定車子的暗電流就真的把電瓶吃到過放了。以上個人不專業淺見。
版大的意思,應該是車子開的不夠久,回充電量只有40%吧,若是用充電器充到滿只有40%,那真的換掉比較好,汽車沒電就是廢物,只有拖吊一途(就算有人推,方向盤和剎車輔助都失效,也是推不遠),要不然就買個急救電池備用。24L-II wrote:我用了3年多的電瓶都還有5x%,你這個應該撐不久了
a880070t wrote:對沒用充電器充只有...(恕刪) 修車廠說電池壽命剩幾%幾%的話~千萬別盡信因為他們用的電池檢測儀器是可以調的比如電池容量是75D23L那檢測儀器的CCA應調為465如果不是?那可能電池原本壽命是80%~就可能會變成60%或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