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回覆,小弟了解了

你這個的狀況跟我家人之前很類似
唯一不同的 當時兩方都是雙向道 也一樣都是路
沒有須禮讓主線道的爭議 而兩邊路口都有閃雙黃燈
我的車被對方撞成類似香蕉型 B柱嚴重內凹 右邊兩個門全毀
我的車還被對方 推到對向車道 對方當時是說應該開到50-60km/hr沒踩煞車直接撞吧

雖然交通法規是 左方車必須讓右方車先行 ...(就是 你家人必須讓對方)
不過這是有但書的 當時我抓住2個要點 讓對方敗訴
1.雖然左方車必須讓右方車先行 但在對方的路口 有一個"讓"的標誌
表示雖然兩邊都是主線 但對方就必須讓我先行 而不受"左方車必須讓右方車先行"的規範

2.因為車在行走都會有慣性,以"田"化分4等份, 當時我的車被撞後是停在昨上方
就是我是在右下方被撞 因車輛行走的慣性 撞擊後不會立刻停下
撞擊點跟最後停止點 不見得會在同一個地方
表示對方在此路口其實是跨越雙黃線 車身已有一半超過雙黃線
有點類似逆向行駛的路線,讓我方根本來不及反應.



最後到裁決所申請事故鑑定,加上此兩點,最後法院判定對方敗訴.


我想誰都不願意發生事故 加上人都沒受傷 應該很好處理
可惜一開始對方態度很差 一直說是我開去給他撞
神經哩 一家大小都坐在車上 正常人有誰會故意開去給人撞(假車禍真詐財者例外)
申請調解對方也百般刁難 當時對方完全沒保險也死不和解 最後只好走上法院一途
上法院耗時耗力 必須常請假 一個小車禍搞了快2年才結案

建議你能夠和解就和解吧

kanariya wrote:
你這個的狀況跟我家人...(恕刪)


路口的標示會影響結果,因為有過沒有被記在現場圖面。
筆錄只會拍照受損部位,其它的是以圖面為準,最好有自已照相
Hello~
無論對錯的一方..在法律上.車損部分如果走上法院或是調解.沒有保險公司的話.的確是有其折舊率的..工錢會全額賠償.但零件部分須以車子的出廠年份按年度折舊...
如果沒有更多有利你家人的證據的話
應該就是你家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方來車為肇事次因

通常啦
責任七比三
也可能上下波動
但這比例是比較常用的
你方跟對方的車子有保險嗎?
我是指車體險。如果有就沒差。在人都沒受傷情況下,對錯比率約莫只是雙方保險公司攤出比例,和你沒關係。保險公司會派人去幫你搞清楚肇事責任包括談和解。

如果你方車子沒保險,就麻煩許多,一切都要自己來。除了看警方筆錄之外,可能要看路口有沒有監視器可調閱,以確認車速、燈號、標誌、行進方向等條件。

有保險的話,維修費用就直接回原廠估價,只憑你說的這幾點來估價太不保險了,不能確定細察之下有無其他暗傷。怎麼估就是怎麼理賠,肇事責任則由警方協助釐清,也可請求調閱上述資料。

一般來說,第一現場沒拍照禍沒等警方來之前不要移車,不管後面怎麼塞車都一樣。他要移你不要移,這樣事後才不會被竄改過程,其他用路人會理解的。一旦移車,你們之間萬一說法兜不攏那就麻煩了。注意看一下路口有沒有禮讓號誌,這點對判決責任很有影響。

協調過程可以全程請警察陪同。

不過人沒受傷什麼都是萬幸了。
衣上征塵雜酒痕,遠遊無處不銷魂 此身合是詩人未?細雨騎驢入劍門
各修各的~就OK了~這位置圖看起來太難搞~~~~一半一半吧

j808010 wrote:
三角??? 及動力方向機)...(恕刪)


因該是三腳架傷到
我覺得警察會應該叫你們各修各的

之前朋友也是這個狀況...不過是機車

雙方都說對方錯...警察就說不然掉監視器上法院

不然就和解.......不是各修各的...不然就雙方互修...再來上法院就這樣
一般道路若無違規肇事(如闖紅燈,但需舉證)是沒有完全責任,責任由雙方分擔

責任分擔是按百分比,若是37比,你的責任30%對方70%

你必需賠償對方車維修費的30%,而對方賠償你車維修費的70%

維修費中的零件部分是可按車齡折舊

所以對方要求零件費用折舊是合理的,但不可要求裝二手零件或翻修零件.不可要求指定維修廠


行車發生事故是難免的,發生時不須動怒或推委責任(推委也沒用,依裁決為主)

報警做筆錄交由裁決才是正確做法

賠償問題可由協調方式或交由法院裁定

報警--車輛維修--等待裁決--協調賠償


自行猜測對錯比例對你沒有任何幫助,也無法幫助你協調賠償事由

你目前問題應先把車修好,保留維修費用單據,等待裁決結果

依裁決結果與對方協調賠償事由,若協調無果,只好交由法院裁決


ps:車輛發生事故責任不明情況下,最好都交由原廠維修比較不會發生爭論
j808010 wrote:
小弟家人發生車禍,我...(恕刪)

你要禮讓右方的車子先行
法律是這樣規定啦但最後其實
應該你只會賠對方七成以下的修理費
反正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了
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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