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車隔天反悔,業代堅持不退訂金(文長抱歉)

覺得不太可能耶,明明就有至少三天猶豫期,以前最多就是刷卡手續費被吃掉而已,
而且rav4又不是甚麼冷門車@@
多謝各位大大的批評指教~
但想提出幾點供參考:
1.小弟確實功課沒做足,但是也是出於信任才下定(未去營業所告訴你可折8%,到現場談說折價+贈送的配件可達8%)。
2.小弟是第一天晚上就反映單子不佳,於第二天早上喬單仍讓人不滿意,才決定不買車了。
3.小弟因為怕造成業代更多麻煩,所以趕緊告知退訂,並沒有再喬單或凹業代的情況,就是打消買車的念頭了。
4.同事在之前就聽說小弟想買Rav4所以才幫忙看單子,並非隨口說說,況且他也是Rav4的車主。
5.小弟在第二天晚上也申請消保會處理,現在也只能等候消息。
幾歲的人啊? 自己沒辦法決定?
再説01從來不是讓你討拍 找惜惜的地方⋯⋯
尊重合約很難嗎?有人拿槍逼你簽嗎?

換個立場講,如果業務算錯金額少算3萬,包紅包給你請你退訂你退不退?

看你的回覆想也知道一定要求履行合約,告到消保官那裏~

都給你爽就好了~
72小時訂單審閱期內絕對可以退訂單,但車商可以不退你訂金! 


 說真的我覺得根本奧客... 



toyota車那麼好賣其實根本不缺你一個客人!
https://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495361E84D2038BD&sms=269B2A0B3B272499&s=C50C3F06FC77B980


040.消費者於訂立定型化契約前,可否要求審閱契約?何謂定型化契約之合理審閱期間?違反合理審閱期間之規定效力如何?
關於定型化契約之審閱問題,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應給予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消費者於訂立定型化契約前,可要求企業經營者提供合理的契約審閱期間,以供消費者就定型化契約條款為足夠之思慮,進而決定締約與否。唯有如此方能適切符合契約自由之精神,並實現實質之契約正義。
(二)合理審閱之期間:定型化契約合理審閱期間之長短,應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的重要性、涉及事項多寡與複雜程度等事項,就實際需要情形予以個案決定,以保彈性。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亦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作為該行業統一遵行之依據。
(三)違反合理審閱期間之效力:企業經營者如違反有關合理審閱期間之規定者,由於影響消費者無法就定型化契約條款為足夠思慮之機會,對消費者恐為不利,故明定該條款原則上不構成契約的內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但消費者認為可以接受時,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另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審閱權利者,無效。

應該是30天內可以反悔
最常見的就是手機續約糾紛
但是不多人知道就算合約已簽了
30天內是可解約的

為何定30天呢
就是給像是樓主這樣
突然衝昏頭而簽訂合約
等到回家後降溫了才仔細審閱合約內容
也因合約內容文字過多
當場並不會仔細審閱

以上是消保官對我上課的內容

如有疑問
可詢問消保官
並保護消費者權益
說句實話,個人覺得可以先去尋找友人所說的訂單,若真的差異較大再自行決定,另外簽約時是否有提保險是否給業務員保,若沒有而另一個價格若有較便宜但保單一定要給業務員保,那這樣也會有價差。
畢竟一台車不論單價多少,也是筆不少的錢!
但不要為此破壞了牽車的好心情
若單價差個1-3萬,個人是覺得算了吧,畢竟信用對我來說不止那些數字
個人覺得永遠不可能買到最便宜的,但絕對不要買最貴的
希望個人淺見沒冒犯到你
祝交車順利
折7.4萬不錯了啊⋯⋯
這是個良心業務,不要再凹人家了
給業務賺一點,合情合理

andy0406andy wrote:
https://www...(恕刪)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邱惠美說,交付定金及簽約是契約生效要件,但因購買汽車是在看到汽車實體後的購買行為,法律上不享有七天鑑賞期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優勢,因此建議民眾,不可一時衝動而簽約購買。
不過,邱惠美強調,即使簽約後,消費者仍有機會主張全額退費權益。前提是消費者當時若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就立即簽約,根據「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有三天契約審閱期,屆時購車者就可依定型化契約此條款,主張契約不成立,契約內容約定屬於無效,如此即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預付的定金。
邱惠美提醒,若消費者已充分審閱契約,但仍然想取消契約,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車價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我怎麼只查到三天

問題是業代在簽單的時候已經告知合約內容 雙方確認簽名無誤 就算履行合約了 跟行情折扣價本來無關了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9777ABC wrote:
4.同事在之前就聽說小弟想買Rav4所以才幫忙看單子,並非隨口說說,況且他也是Rav4的車主。(恕刪)


當時知道你要買就介紹業務給你不就得了

感覺只是想要嘴你而已,嘴你沒比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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