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這麼棒棒朋友就應該幫你談下來~一次簽~一魯再魯一改再改~你真以為處處都是好市多呀...合約都有審閱期~但那是在你簽名之前~簽了...大概就塵埃落定了~這件事看起來~問題最大的是你自己~功能沒有先做足~再來就是你朋友~只會放馬後砲...先把他覺得OK的菜單和價格給你會怎樣泥...
民法二百四十九條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例如:價金可以扣除定金再支付)。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例如:買方違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例如:賣方違約,應返還買方二倍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定金是不行退的
個人覺的是澳洲的客人+1都多大的人了買車前功課本要做足才去下訂的何況你第一次反應業務也都有在加贈品了不然你是要剝幾次皮?留一點給人家賺不好?你想想如果你是那位業務.....遇到像你這樣的客人你會怎麼想?
h84855924 wrote:民法二百四十九條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例如:價金可以扣除定金再支付)。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例如:買方違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三、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例如:賣方違約,應返還買方二倍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定金是不行退的 幫忙排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