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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awaymoon wrote:
因在網路上得知這幾批的車,變速箱不良率很高,
所以在4萬公里以及8萬公里,各換過一次變速箱油,
其他的保養建議也都照原廠建議的工單保養,幾乎不刪單,
為的就是希望自己的愛車能得到最好的對待。
為何短里程就更換變速箱油?保養手冊有明確指示嗎?
重點還是相信網路上得知這幾批車如何的小道消息,你自己也要負責任啊。
如果全按照保養手冊走,變速箱還是損壞故障,那麼傳聞的不良率高才可以讓人相信。
如果自行聽取地區經銷商附設的保養廠的建議保養,那麼高機率是人為保養操作不當。
你的開頭寫這樣非常不行!你完全沒直接證據指出變速箱不良率是高或低,就帶入整個消費糾紛中。所以你現在要指控是設計瑕疵要求善意維修?坦白講,個人認為這出發點的獲勝機率低。指控保養廠/技師對於保養操作不當反而還有勝算。你至少有紀錄能舉證對方在保養手冊除外給予不當的建議,導致車輛重要部件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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