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
剛剛東森新聞報導此新聞了,車主說因為他的新勁戰因為之前車禍撞壞了後照鏡,因為原廠後照鏡太貴所以買便宜的裝,卻被警察攔下要開變造車體的罰單。
警察只用看的就認定後照鏡非原廠就是違規因而開單
後來車主到法院申請異議結果法官認為說沒規定改裝後照鏡有違規問題,且警察不能光看就認定非原廠後照鏡對安全有任何影響所以判決撤銷罰單了。
這件事不曉得大家有何意見呢?
我只知道說只聽說沒裝後照鏡被開單,但從來沒聽過因為後照鏡非原廠就被開單這件事情。
真不知道那警察是是欠業績還是怎樣就這樣亂來,造成民眾不便
孤寂之狼 wrote:
但重點在於"改裝零件...(恕刪)
問法規......
非法改裝這條 裡面只提到 原廠零件
而且一般人所稱的"副廠"零件 又如何定義???????
例如koso出的零件 可稱副廠嗎? ncy可稱副廠嗎?????? k1可稱作副廠???
何為"副廠"???????????
假設說
我拔掉土除 (沒裝)
可以算非法改裝嗎? 這就是灰色地帶.......
硬要掰說 對後方車輛有危險也是可以 但提不出證明.....
那125cc車款 副廠有出150cc汽缸
那這該怎麼算??????? 有危險嗎????會炸缸?????
汽車 車殼加裝空力套件 這東西也沒危險阿.....
怎一堆車輛通通被開.......
還好台灣是 情>理>法
最終決定權在法官一念之間
不然這條法規 可以吃死所有路上跑的車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