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家門口有畫紅線..
但,因為我家的門跟紅線有一段距離..
剛好是機車的長度.當初在做門時.有算過..剛好可以停..
昨天.警察來開單..
剛好我不在..
家中有人..
家裏的人是有跟員警反映,我們是停在紅線內的..
但員警說..要以水溝蓋為主..
那當初市府畫紅線就要劃在水溝蓋那..怎麼又畫出去呢??
那.以後馬路邊.紅線內,都算違規嗎?因為他沒說以那為基準..
請問.這個要去那申訴?
家中有五台摩托車..都被開了..
謝謝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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