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永遠是錯的(路口圖)。

就算你有打方向燈也是你的錯
如果打方向燈就無敵
那在隔壁車道後方車不是只能挫了等
因此變換車道時必須一定要很注意
不想引起筆戰
所以意見供你參考
sogo360 wrote:
就算你有打方向燈也是...(恕刪)


你擺明就是來亂來筆戰的阿~

樓主那條路連標線都沒有~那來的隔壁車道後方車阿?????

嚴格講起來甚至可以算是同車道超車導致追撞前車耶~

樓主都回頭兩次了~燈也打了~有眼睛的人都知道他要轉~

後方車就該減速禮讓~而不是加速從左側通過~

真的那麼急著過~幹麻不從右邊過(右側超車雖然也是違規)???

要不要乾脆等到前後一公里內都沒車再彎阿???

還敢說提供意見參考...一點參考的價值都沒有....
告了才知道~~~~ 不要先退縮 是他從後面追撞 也可說他未保持安全距離
qwe7kimo wrote:
----------...(恕刪)


轉彎車的確是錯的....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這在交通規則內的...


轉彎車不管同車道 還是 不同車道
既然轉彎 都一定要顧
前 後 左 右



假設今天你要轉彎 同車道 你可以先提前30M打方向燈
然後 靠路邊(路面邊線)等待(靜止狀態) 在轉彎

你靜止狀態為前提 停設位子無失當
後方車撞你 就後方車的錯了
但你移動狀態 不敢說你100%責任 但一定有責任

在路中央等待的也是錯的
要在規定內待轉(等待轉彎)
例如:待轉格、路面邊線外.....等

機車不是汽車 所以等待轉彎 要遵從路線標誌......
首先..這個路況這個車距這種行駛態度,幾乎是不會發生車禍的
然而...確實已經發生了..那麼就是有某個動作或是某因素,才造成擦撞
(先題外話一下:如果就算他在我後面10公尺我也不會發生這種撞擊)

1.你打方向燈了...確定打了嗎?(好的 當你有打)
2.打了方向燈後...你托了多少時間才轉彎?
3.後方有車在100公尺遠,這是非常安全的距離,足夠你打了燈轉過去
不知道你當時在遲疑什麼?
4.回頭看沒車當下就該快轉,怎麼會令他看到你有燈就算他沒注意到你的燈
他會左邊超,也能大概判斷是你給了他信息與機會,他才會從左邊超
(沒有人看到往左靠的車還敢從容的從左邊超,何況你還打了方向燈)

所以.....單方說明此一事件,很難判斷誰對誰錯

s22928264 wrote:
轉彎車的確是錯的....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這在交通規則內的........(恕刪)


那一條交通規則??有包括轉彎車已經轉彎過半嗎??曾經有直行車撞轉彎車後車門~直行車賠的判例耶~


s22928264 wrote:轉彎車不管同車道 還是 不同車道
既然轉彎 都一定要顧
前 後 左 右


假設今天你要轉彎 同車道 你可以先提前30M打方向燈
然後 靠路邊(路面邊線)等待(靜止狀態) 在轉彎

你靜止狀態為前提 停設位子無失當
後方車撞你 就後方車的錯了
但你移動狀態 不敢說你100%責任 但一定有責任

在路中央等待的也是錯的
要在規定內待轉(等待轉彎)
例如:待轉格、路面邊線外.....等....(恕刪)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要轉彎~我要先靠邊停止讓我正後方的車輛通過~我才可以轉???

你不覺得你的這種邏輯很奇怪???

如果以汽車論~今天一個四線道(順向逆向各雙線)~我要左轉~我是要靠左側停止讓後方車通過再轉??

還是在右側停等禮讓後~再一舉跨越線道左轉??

又我在左側車道準備左轉~不准在線道上等待左轉~那要停在那一個位置才不算失當????

我想問~你到底有沒有駕照??沒有就不要出來亂扯!就算有!小本子有沒有認真在看阿?!
yanyu_911 wrote:
他會左邊超,也能大概判斷是你給了他信息與機會,他才會從左邊超...(恕刪)


拍共喔~我就有開車遇過這種情況~

小塞車速度不快的情況~在路口前邊打燈邊往右靠(準備右轉)~

右側輪胎已經壓在柏油跟水溝蓋交界~到達路口準備要轉的時候~

還是會突然有人從右側硬鑽過去~

況且不管打燈打多久~該遲疑的人是後車(已發現狀況且無法判斷對方動態)~

這個時候還能順著打左轉燈車輛的左邊以時速60打算超越~

不管怎麼講~我還是覺得這台後車非常腦殘~
qwe7kimo wrote:
----------...(恕刪)

我今天是遇到一個直路左轉不打方向燈的
下雨天又在鳳山市區所以車速30左右
對方要違規橫跨雙黃線到對向路邊
差點從對方後左方撞上
往前騎一點點看後照鏡
對方口中還念念有詞
心想e04是你的問題還靠北邊站勒
要不是要去面試早就回頭了
而且下雨天又在鳳山市區所以車速30左右
不然限速50的狀況下肯定撞

不過還是建議版大以後同樣路段
先靠邊停駛往後看 在繼續行駛
行駛中 看後照鏡 死角很多的
對方在相同情況也未必能看到方向燈
(上面這行不指所有人)
不然你講贏了 對方也賠了
重點是車還是撞傷了
不論修的在完整都已經事故車
人也受到驚嚇了
如果妳轉彎過半
被撞
判會是判後方來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妳是直行剛要轉而以
妳可以說妳是直行車絕對不要說轉彎車(在這方面轉彎車完全吃虧)
反控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等等的...甚至如果有受傷還可以再告對方二次傷害
說是他撞到妳之後又撞一次

如果妳是忽然轉
對方撞擊部位又比較偏前面
那抱歉拉....
不要說7成了
可能妳找總統來都算妳錯...

現在都比較採絕對路權
轉彎車除非像第一條所講的
不然後面兩條妳要說妳對
很難...請上哪個官員都一樣
沒影片,對的也會被誣賴成錯的
有影片,頂多各自對法條的解釋不同,但是方向不會太離譜

套一句某個廣告辭""車禍舉證的麻煩,只有親身經歷才會知道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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