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achung wrote:
我想,後方車主一開始...(恕刪)

我也覺得一萬五很多

不過很少
還叫教訓嗎
繳好玩的 不用放在心上
我直接跟妳說不和解的話另一條路會怎麼走
對方得已以本影片作佐證,並附上甲種驗傷單,對您朋友提出過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會希望先以和解收場,幫妳們送調解委員會,
而調解委員會跟私下調解其實並沒什麼兩樣,
只是多一個公正人居中協調,
不管誰要賠誰多少都是妳們雙方自己的事情。
若協調不成,檢察官就會將妳朋友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像妳們這種情況看起來是沒有受到很嚴重的傷害,
但判個拘役三十天還是少不了的,通常都得易科罰金一千元,
三十天就是三萬,且對方可採取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再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對妳們的唯一好處就是對方不可隨意喊價,所有的賠償項目都需要有單據或證明,
若按照這個流程走下來,
妳們需要的代價是三萬以上再加民事賠償部分,和一個過失傷害的前科,值不值得你們自己做打算吧。

是我就賠
1.5W 很值得
樓主你自己看眾多網友的回復
跟看看現在很紅的酒駕

沒有一個深刻的教訓
你那位好姊妹真的哪天就是直接被砂石車撞死
騎機車技術也要重新教過
說1.5W多
難不成賠個3000
以後當沒這回事
車亂騎也don't care?
賠1萬5很公道啊,要不要對方告你好姊妹傷害你才開心嗎?
如果以實際上支出來想那就真的不便宜

但如果真得走法律程序 不只一萬五就能解決 以後還會有前科紀錄
(以前有聽過實務上 跟你一樣的狀況只是骨折 八萬

去找調解委員會看看吧 那些人還蠻會搓湯圓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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