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的過彎角度會涉及違規...地球上還有哪個國家有這種事?!人工審核白話解釋就是自由心證...嘴裡講著科技執法...本質上卻是古老,原始又野蠻的林北說了算!數十年來...中華民國讓一個又一個腦殘的人在制定交通規範!中華民國的交通有變比較好?變比較好的唯獨國庫...以及沒有最高,只有更高的隔年交通罰鍰預算!我不會有詭異的騎乘姿勢~我也不是過彎會挑戰傾角極限的人!但我必須質疑這種交通規則的合理與合法性...巧立名目開罰~一直是中華民國政府毫不掩飾的撈錢手腕!!!官敢逼民反,因為民不敢反!
Ice Make wrote:彰化縣 139 縣道首創的過彎角度科技執法 看看人家 『女』警 技術多好,30度算什麼台灣警察做不到,猴子做到了,就以此為標準來要求別人 如何從 角度 定義危險駕駛,完全是亂搞這那是科技執法,跟本是 腦殘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