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轉就可以不管對向來車,這種觀念是不對的,計程車讓你不代表別台車也要讓你,轉彎車輛禮讓直行車輛的意思就是要等直行車輛都過了你才能通行,缺乏防禦性駕駛的觀念,類似案例谷哥一堆,律師費省下來跟對方談和解吧,除非你是行人,在十字路口行人可是很大尾的,41樓的很內行喔
先不論這個路口有沒有左轉燈假設他沒有法令為何定義直行車有路權你綠燈我也綠燈只是你是左轉我是直走可是路線有重疊總要定一個先後才會有規矩所以在這個事件上機車有路權優勢但是因為機車撞倒前先自摔給了個機會可以主張如果不自摔是不會撞倒可以繞過去.....歸咎於機車操作不當但是想要翻盤成汽車零肇責我看是不可能的如之前的提議先和解看看吧被提傷害告訴只是一個手段,因為也是有追訴期問題大家坐下來談一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超速影響判決有限的我有類似經驗只是對方不是超速,是酒駕你以為別人一定讓你?
看了影片只有一個感覺,如果你開白色的車,機車騎士可能早一兩秒鐘開始煞車有可能就沒這樣嚴重了.所以我的車不敢買黑色的.PS.路口右邊在閃雙黃燈的休旅車是不是也有責任??機車騎士為了躲他才會騎到路的中間.如果你能找出他,他可能幫你負擔10至30%.
L大:如果不巧腳下是斑馬線呢? 聽說斑馬線有天王條款...題外話:說來這問題複雜啦,每一種交通工具特性不一樣;駕駛人的行為語言溝通又是另一個變數:樓主這樣彎算慢了,搞個不好,後面的還會對他閃燈+喇叭!如果直行車是天王條款,機車偏執一點30KM/H也是有可能撞上,轉彎車彎一半有實也有狀況會停。島內地狹人稠,道路設計又是這種格局,大家辛苦了~~謝謝您回文有PM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