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竊盜罪:要有占為己有之意圖,才能成立本罪。因為該機車妨礙到出入,才會移動對方的機車,並無占為己有之本意,因此是不會構成竊盜罪的。
2. 強制罪:行為人要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才會成立本罪。因為要排除牽車障礙,才會去移動對方之車輛,並無故意侵害之本意,因此是不會成立本罪的。
但是移車造成損害是可以民事求償,像之前GGR被移車刮傷是有去調監視器求償
但是裝圖釘或刀片致人受傷
可能涉及《刑法》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移車造成車損是對方的錯,但搞圖釘傷人就變成你也有錯,而且還更嚴重
實在是沒必要
趕緊報警叫警方去調監視器是誰造成你車損害提告才是較好的方案吧
當然有人說你不要移車就不會受傷來理論
調解委員會你用這理由踩硬放放話發洩一下脾氣還可以
但真不和解進法院
法院不是講民粹的地方
不是誰大聲就會照誰意思判
通常法官怎麼判是看你有沒有悔意
如果你態度也是一付對方活該的樣子...
有很高的機率會被判有罪
雖然這小傷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
但就是掛個過失傷害前科
沒有要移民...這前科可能還好
只是這樣真的值得?
不要跟豬打架那只會弄的你一身髒
大家還是冷靜點尋正法解決問題吧
別人刺到你爽那一時
但你後面跑調解跑法院就苦了...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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