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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規根本是地方政府用石頭砸交通部的腳
先說我不贊成超速,省得又被地圖砲攻擊
然後道路限速怎麼訂的?
不就是合理彎速下,訂出來的限速?
OK,那在訂這個彎速時,摩托車最大傾角預設是幾度?
相信沒有人會知道。我也不認為政府會去計算這個。
一個北宜可以從頭到尾單一限速到底的政府
哪可能去算每個彎的合理速度
那假設一條山路限速40
在40內機車可以轉過任何一個極限彎道(包括髮夾彎)
再請教如果傾角處罰這個過關
在限制傾角狀況下,這個髮夾還有辦法過去嗎?
講個極端點的好了
請問迴轉180度的髮夾彎內線
下坡時時速要多少才不會讓傾角超過法規極限?
請在兩秒內作答
沒辦法回答,你騎在機車上是要怎麼馬上判斷彎速跟傾角的搭配
難道乾脆直接下來用牽的?
當然,相信偉大政府都會發現這個問題
結果是甚麼?
當然就是直接把限速40改成全段區間測速+限速20啦
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我跟你說八成就是這樣搞
反正要死就一起死,大家旁邊繼續看這種不合法也不合常理的規定繼續硬幹
到時就是不管二輪四輪都一起下混水
你以為罰單只針對二輪?
你錯了,對政府而言只要有輪子都會是肥羊,只是還沒輪到要宰你而已
繼續溫水煮青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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