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樓主已經提前30M打了方向燈....不過,舉證困難,找附近有無拍的到的監視器吧。再則,依台灣多數這種依結果論的宣判方式,告對方過失傷害吧.... 至少,是他撞你,不是你撞他。這種調解委員會,就跟現在的法院判幼童性侵是一樣的,自我感覺良好,不會佔在每個受害者立場....難怪被民眾炮轟....如果這個調解員是你呢 ? 打了左轉燈,被超速超車的撞了.... 不信他會說是自己的錯~~樓主,去廟裡拜拜一下吧~~ 保祐自己過了一個劫,將來會過的更順遂。
qwe7kimo wrote:能處理就快處理...損15500元不要浪費時間再跑調解;甚至是法庭雖然不會很多,爸媽是想付錢了事...可是想到對方那個嘴臉就很...E0......(恕刪) 別怕麻煩因為你越怕麻煩越是讓那種人得意搞不好對方是慣犯或許你也可以像其他人說的直接找市議員反正台中要選舉了我也住台中我也常走那一條路的隔壁崇德路上班而且到最後或許你不用損失1萬5你可以跟你老爸老媽說或許之後不用損失1萬5說不定到最後是對方要陪你所有的維修費而且學生的時間最多了絕對比上班族來的多但卻比無所世事的台客來的少所以別怕麻煩別再相信調解委員的屁話了
雙方有人受傷嗎 ?如果沒有 , 純粹是財損的話 , 那就彼此退讓一步 ,畢竟雙方都有過失責任 .盡量談和解就好 .小事情別搞成大麻煩 !雙方都有過失 , 樓主也不用堅持自己沒錯 , 人沒事,學的經驗 , 以後騎車小心一點就好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piWrxVoINk&feature=player_embedded感覺樓主的有點像這影片的感覺(不過影片中 有點並行的感覺 跟樓主的 狀況不同 只是 類似 都是前車左轉 後車超車撞到)錯誤應該不在於轉彎車應該把焦點挪到 後車 不當超車 (同車道的前後車問題 而非不同車道的轉彎直行問題)同車道 前車轉彎 後車 不是等就是繞過沒有搶著過路口這種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