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孔蓋害到摔車...有國賠嗎?(9月10日更新)

政府單位會回答: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你家的事,不賠!
要國賠有條件喔
若是人孔蓋沒有蓋 害你摔車 就有機會喔

asd33147 wrote:
想待轉,才速度10慢...(恕刪)



沒得賠我也鬧上媒體
雖然知道台灣什麼都偷工減料
但是這種關於生命的事情
還是要狂洗政府臉一下
我比較好奇的事輪框變型
就算沒有事故當時的圖 輪胎圖因該可以放上來讓大家研究看看
我朋友時速50撞到骨架變型輪框也沒事
可以告訴我們什麼車種嗎?怎麼輪框這麼脆弱...

asd33147 wrote:
想待轉,才速度10慢...(恕刪)


先瞭解國賠程序.....看要收集啥資料....以利舉證~
(二)國家賠償法第3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二、如何申請國家賠償:
(一)申請方法:以書面載明下列各款事項,由請求權人或代理簽名或蓋章,提出於賠償義務關。
1.請求權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及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
2.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所或居所。
3.請求賠償之事實及理由。
4.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內容。
5.賠償義務機關。
6.年、月、日。
(二)申請時間:
1.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
(三)向何機關申請:
1.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2.依第3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三、請求國家賠償時應注意之事項:
主張有請求之事實、證據及其間之因果關係,宜詳細敘明與蒐證:
例如因縣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欠缺而遭受損害者
(1) 檢具醫療單據。
(2) 財物損失送修單據。
(3) 儘量保持現場,得請附近居民作證、或現場拍照存證。
(4) 或其他必要措施,
(5) 向警察機關報案處理
====================================

樓主的狀況成立
要備妥以上單據申請

話說一堆風涼話是怎麼回事?P孩?01也淪陷了嗎?我以為只有巴哈才有~
機車騎士相關的傷害險保一下吧
一年保費也沒多貴
這個最實際,比起國賠實際多了

farside wrote:
(二)國家賠償法第3...(恕刪)


國賠還不是花納稅人的錢..也就是你我的錢

如果今天他受傷了..大家出一點給他幫忙..我想不會有人說風涼話

今天只是輪胎變形就要申請國賠..這是浪費國家資源(這樣就想賠 賠得完?)

前幾個月下雨...某女性機車打滑進公車底不導致不幸..這個喊國賠..合理!!

大家要有護助精神
看來樓主缺很大
不過
討錢功力薄弱
一下就被識破
多看看政客
學習精準的討錢技巧

祝你早日康復

國賠無望
若這樣就能國賠
每個人都去找個人孔蓋摔一下不就得了
用時速10公里摔一下
摔之前先注意左右來車.避免詐錢不成反被壓死
之後就等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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