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行經東興路二段 大墩二街 發生車禍

如圖
車禍請益

對方(黃) 對向左轉轎車
我方(紅) 直行機車

前土除 撞到對方後輪旁的板子 (在過停止線前已急煞 我沒有倒車)
車禍請益
車禍請益

確定當時是綠燈 時速已記不住 沒時間看啊~ 約在16.30發生 其實要騎快也有困難度

當下第一個反應就是報警(爸媽都做保險 常常提醒 不要怕 報警就沒錯了)
本來對方車主還說 沒報警就幫我修一修就各自走了
還好沒有!!
三角台歪掉 前輪往內縮 避震器直接換新 快10000元

想知道肇事責任 是5:5嗎 還是我3他7 又或者我7他3
對方(紅) 對向左轉轎車
我方(黃) 直行機車
紅.黃...要互換喔~圖跟你說得不一樣

應該是互搶黃燈巴?~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肇責她比較高巴
hans1429 wrote:
對方(紅) 對向左...(恕刪)


已修正 謝謝
我確定我是綠燈狀態(文中本來打紅燈 筆誤 不好意思) 這路口應該是無左轉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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