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監理所或警方可以不經過法官就可以任意取得私人的投保資料嗎??

本人最近收到監理所最近開立有關於一年多前的罰單,該一年多前的罰單已繳納,並確認該罰單表示未看過保險証,先不管我的投保狀況,請問若未查核過是否觸犯何種法條?若有查核過監理所或警方可以不經過法官就可以任意取得私人的投保資料嗎(基於那一條法條,有沒有觸犯侵害個人隱私權或是何種法律)??
千萬別問我 wrote:
本人最近收到監理所最近開立有關於一年多前的罰單,該一年多前的罰單已繳納,並確認該罰單表示未看過保險証,先不管我的投保狀況,請問若未查核過是否觸犯何種法條?若有查核過監理所或警方可以不經過法官就可以任意取得私人的投保資料嗎(基於那一條法條,有沒有觸犯侵害個人隱私權或是何種法律)??...(恕刪)



不知道要怎樣先不論你的投保狀況????

印象中~
如果警察開單,送交監理站以後監理站會自動查核你的保險記錄!
而不是警察一定會要求你出是保險證明,那和警察無關,他們不在乎!(開這單找自己麻煩)

我今年和去年出過兩次車禍,兩次都叫警察來處理,我既沒貼大牌保險貼紙,也沒帶保險證,從頭到尾警察也沒問過我有沒有保險!
反倒是對方想了解我有沒有車碰車險可以減輕我的負擔!

是減輕負擔還是想趁機將車子受損部位換新?這我就不曉得!!
不過警察有提過!!


如果事故後有任何罰單,會在後續自動寄出,他們看現場狀況是沒什麼!
我問過有什麼罰單,連處理的警察也說不出來,可能會有可能沒有!!
所以有些單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在開的!


都已經2017年了,別還停留在以前換證時代!
即使換證時代,有被開任何單還是會去查保險證,這叫做強制險!!!
機車未保強制險 小心荷包大失血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download
● 投保義務人未依法投保及續保者處新台幣
1,500 元至
15,000 元罰鍰、未投保車肇事者處
6,000 元至 30,000
元罰鍰
● 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未投保者應予舉發






現在的人到底是怎樣?網路太方便,以為可以取暖討拍結果上網讓人打臉?
還先不論你有沒有投保?

愛告就去告~不用在這邊找信心!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千萬別問我 wrote:
本人最近收到監理所...(恕刪)


2017.3.9 的新聞

所以交通監理單位與交通警政單位能知道你的保險資料並無不法!
但警方管理嚴格凡是查和個資有關的都要登記姓名與單位。

https://www.phew.tw/post/PHEWPoint/news/201703096829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天(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詢問金管會,針對不法集團買高檔車「詐保汽車竊盜險」,交通監理單位到底何時可與產險公司完成連線?他說,不根除這類詐保行為,竊盜險損失率若提高,產險公司「加保費」,還是由全體車主承擔。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李滿治在答覆時說,保險局須與交通警政單位再確認,但應該可在「1個月內」、即4月底前完成連線。
機車 汽車相關業務
包含有無投保強制險
本來就是交通監理單位的業務
隨意調閱車主的相關資料
怎會於法不合
不懂
是監理單位調閱了車主其他資料是嗎
如果沒有
何來不法?
公家機關可以查閱你的紀錄再來有沒有投保紀錄本來就會連動監理站..
除此以外 任何私人機構要向公家機關(ex 你投保的保險公司)調查你的資料 需要妳本人簽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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