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賺錢才是王道 wrote:如果在台北市區,大型重機跟普通重機能共用停車格,不是很節省空間嗎?前提是能證明兩者是朋友...(恕刪) 不用證明關係啦,各收各的就好。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市府連汽機車停車方案規劃的能力都沒有,這樣的領導人不換掉,現狀很難有什麼改變。
為什麼會覺得可以通用?那你覺得你朋友停了機車格,你大型重機也可以停在他旁邊的機車格嗎?今天不能停的原因是因為你在法規上被規定的車種就是不同。而且共用汽車停車格,不是叫我有付錢,他我朋友也可以一起停,而是個個都要付錢,今天二台重機共用一格,是會每一台都給收費條的。
用錢賺錢才是王道 wrote:如果黃牌重型機車有...(恕刪) 對阿你這麼說也有道理, 他去剪髮也付了錢了順便也把你的剪一下好了...lol 以台灣土地小除非把機車停車格重新規定足夠的大小不然我們這些塑膠車還怕跟你們重機擠嗎? 被刮到不要該該叫就好了.反正地方小心眼也小看到國外人家有什麼也只想到自己也要跟著有,但人家有那個屁股也不看看自己.
"有些黃牌機車是能停進汽車格,但卻沒開放我覺得真的不公平"您的沒開放是指?至於為何會把機車當汽車,這得要問政府了...不過實際上重機停機車停車格的不在少數,白牌機車因為機車格停滿了,停到汽車停車格的也不是沒有...說穿了,認不認同法規跟政府標準是一回事,若荷包深厚,那您要用金錢的代價去交換自己認定的權益也不是不行...雖然我個人並不支持這麼做啦...不過說真的,我認為汽車停汽車停車格時,一格一台的收費標準,換成重機一格停兩台,兩台都照汽車的標準收費,感覺是有點在吃重機的豆腐...純粹個人想法...用錢賺錢才是王道 wrote:有些黃牌機車是能停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