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重機,在於撞人後"繼續傷害"的行為,護甚麼行,這是正義的問題,跟重機無關


momohow wrote:
雙方都有錯吧!小孩違...(恕刪)


小學的交通安全宣導有教『雙黃線不可闖越』???
我真的孤陋寡聞了,麻煩提供來看看。

orea2007 wrote:
我是真的沒看到護航踹人動作的文章啊,所以我一直請你們po一篇我來看看。...(恕刪)


正義的鄉民是在圍剿重機,
只要是持相反意見的就被視為護航,
重點已經不是踹人事件了.
跟什麼交通工具無關
跟那混蛋的個性本性有關

但我覺得這個事故的場景
應該很類似下面這個事故

http://www.youtube.com/embed/BOR4_1AjfEw

也是看到旁邊車輛慢下來
沒有那個警覺,知道有狀況要發生了
這就是多數?

又是你自己講的...

沒數據就不要提多"數"少"數"

那個數怎麼來的?

影面裡面又代表多數了?

為反而反不用做到這樣吧?自己都說自己提不出數據了又硬要說是多數?

這那招?

Ziquor wrote:
這就是多數…連本來乖...(恕刪)

kateya2b wrote:
小學的交通安全宣導有教『雙黃線不可闖越』???
我真的孤陋寡聞了,麻煩提供來看看。

不是這一個
而是另一個規定100公尺內有各種行人穿越道的話。
行人一定要去走行人穿越道。否則就是違規。
而當地警方也確實對小妹妹開出了300元的罰單。
但這是不是肇事主因,就看兩方要不要針對車禍事件
對簿公堂,然後給法官定奪了。
isdera wrote:
你說得沒錯啦~
我提LORD CROSS只是告訴您,很多人在護航,他是其一!..(恕刪)

我沒有看到中間他的文章,不知道是不是被回收了。
我是認為,他如果是針對車禍責任討論,我認為那不叫護航。
就如同報導寫的,小妹妹的確有違規穿越道路的事實,也被開了300元罰單。
至於誰是肇事者,在判決書出來前本來就不一定,不管什麼車的車禍都一樣。
肇事責任常常也不是看有沒有違規來決定。
這次的事件本來就應該把車禍跟踹人兩件事分開看。
踹人是錯,但不代表小妹妹在車禍責任上就無敵。
法官夠理性的話,還是會看責任大小來決定車禍事件誰賠誰。
而踹人的傷害事件另外處理。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太無情。不過對錯本來就是要一碼歸一碼。
台灣很多時候就是太理盲濫情,才發生那麼多狗屁倒灶的問題。
太講情不就是現在車禍賠償時常常遇到,大家批評的問題嘛?
結果現在講理討論了,反倒變成在護航?
四輪回收路權,所以救護車、警車以後通通都用兩輪代替就好了是嗎?

重機群看來已經瀕臨崩潰了。
違規肇事.本就人的行為.我看到也會罵!但怎會牽就到全部騎重機的人?重機我一周期2次.其它時間騎小車.那我是重機族還是小車族?在這費口舌了.
40年前在台灣看見外國人會覺得新奇還會圍著看.現在社會進步後就見怪不怪.但現在就多了新的交通工具這論版又回到40年前了!活在這裡還真無奈.自己喜歡甚麼生活或交通工具還要被用放大鏡看甚至審視.哈哈~處在現代的台灣.還活在百年前的觀念.
多多討論禁止酒駕吧!沒看到正義之士在這提禁止酒駕或譴責.難道是汽車或小車肇事或酒駕是許多人仕能接受的!
踹人的也不可取啊~~

ponjiayulady wrote:
支持家屬告到底,千萬不要和解...(恕刪)


但窮人有時真的沒時間和保險公司拖時間

親人受到一次遭遇後有深刻體認到

窮人 VS 保險公司

要打贏真的就是用時間和證據跟他磨

但是賺錢都沒時間了,哪來時間跟他拼

抱歉有點離題了
我有看到啊...

蠻多守規矩的騎士~

在內湖這邊看到的...

話說...您沒看到就代表全部?

呵呵...

taallan wrote:
請問有人看到紅燈時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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