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huanpins wrote:腿短就用自己腦袋或父...(恕刪) 我只能說小時候遇到都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好騎士 沒發生什麼事故如果換成我是小妹妹的立場遇到超速+右側超車+路肩行駛的違規騎士我想也是被撞的份那條路突然遇到以小孩的反應只有被撞的份 不知道大大你是不是神童而已所以標題今天若是沒踹人 小妹妹就變成馬路三寶嚕?你說公正嗎?公平嗎?大大你仔細看你的標題....
tsaimeautw wrote:若是路肩來台公路車,我看一樣把你撞得狗吃屎 "路肩是用來停車和準備停車用的 nobodyaj wrote:腳踏車,與壹仟瓦以下的電動車;似乎是可以常態走路肩的....... 路肩的確是可行駛慢車交通部路政司 94.08.23. 路臺營字第0九四0四0一二六七號函五、在一般道路部分,目前尚無明確之使用規定。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4條規定:「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是故,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按一般車道配置原則,路面邊線以外範圍,應可供作慢車行駛之用。
tsaimeautw wrote:所以汽車和重機是慢車嗎?我們不就在討論這起意外的責任, 誰比較多, 誰是主因(恕刪) 你哪隻眼睛看到誰說 汽車跟重機是慢車了???你說路肩只能準備停車才能行駛 難道你騎腳踏車 都騎路中央喔?!人家糾正你一下 還ok吧
hubert_64 wrote:是是是...對對對....(恕刪) hubert_64 wrote:+1 沒錯以我的觀點來看小妹:穿越無斑馬線就是錯,不是說有停下來看就沒錯,父母沒再教..多走幾步路等紅綠燈在過會很難...??...(恕刪)上面這句話是你說的.你到底想要表達甚麼??只是單純被人酸就要酸回去??陳述事情可以有邏輯一點嗎?? 是是是...對對對 這算甚麼回應?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
ZacharyChungz wrote:我只能說小時候遇到都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好騎士 沒發生什麼事故如果換成我是小妹妹的立場遇到超速+右側超車+路肩行駛的違規騎士我想也是被撞的份那條路突然遇到以小孩的反應只有被撞的份 不知道大大你是不是神童而已所以標題今天若是沒踹人 小妹妹就變成馬路三寶嚕?你說公正嗎?公平嗎?大大你仔細看你的標題....(恕刪) 看來你跟七歲的小妹妹一樣是採用飛奔式過馬路且過馬路節奏有點不太對一台車擋住視線 路肩嚴然是個大死角應等這台車在過去也不遲你都幾十歲的人了 怎麼連這點概念都沒有呢???倘若今天不出事 用這種方式過馬路改天還是會撞上路肩合法車輛(自行車等等...)你就這麼繼續教育您的下一代吧!!至於標題 sorrry 或許聳動些我想表達的是 騎士真的是千錯萬錯 喪盡天良但是路肩還是有其他合法使用車輛在行駛的在這些路肩合法使用車輛眼中小妹妹突然衝出在車前 就滿像馬路阿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