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不想檢舉,但我少了一個親子車位


gec wrote:
而且我光檢舉一個汽車佔用機車格都過不了了
汽車佔用機車格就是違法
為何過不了?
什麼理由?
殘障車位.親子車位.電動車位
在我看來
跟設博愛座是等義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汽車可以放前檔,還是在車內
重機要放哪?法律也沒規定貼在哪啊

樓主就這樣拍一張照片
能證明對方重機真的沒放證嗎?

眼紅到連腦袋喪失思考能力的人真不少
也難怪有看到重機就興奮到要開車撞的人了

kun429 wrote:
你怎麼知道這台不是載孕婦或小孩的重型機車? lol 有時孕婦剛懷孕前幾個月肚子還沒很大摩托車也是照坐的!
還有人私訊我真妙. 看來可以找王瑞德看看這要怎麼告才能賺點零用錢.

我覺得他說的沒錯耶
你那種發言本來就體現了你的智商啊 哈哈
沒想到最後變成好像我是酸民或眼紅,所以不能在這討論重機的事!或許立法的美意的那些專家學者,沒想到會有人騎重機合法的停格,但對專用格要如何定義吧!
說真的,有些立法真的只是用來討好選民,因為執行起來往往窒礙難行,舉例菸害防制這件事,單單一開始的學校就已經難以防範落實了,現在大舉擴展到診所、公車站牌附近等,可死皮賴臉的人依舊故態自我,守規矩的人又能耐他何?立法是美意,可沒有同時提出有效的執行辦法,我想最終也只能靠每個人自我意識的提升,才能真正實現了。

至於酸與被酸,就別想太多了。每個人生活方式多有所不同,縱使同一個家庭內的成員也會意見分歧,做自己認為對的即可,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滿足所有人的想法。

另外要呼籲一下,大家可以不認同別人的想法,但請尊重,那種扯到智商的言論就免了吧!

立法的美意...(恕刪)
我討厭重雞 但牠這樣停哪裡有問題 重雞不能親子出門? 要挑骨頭點就汽車格可停兩台重雞 牠至中停而已 其他哪裡有問題
樓上的 7月1日起 所有公共停車場 賣場內的親子孕婦停車位 皆需申請資格并核發停車證 並放置明顯處 無證停放被檢舉會開罰且符合連續開罰 有資格無證一樣罰要注意 偽造影印會觸法判刑
下次看到有顏色的車格別太高興就給它停下去 荷包會失血
人人遵守人人有車位停 發揮您的愛心 切勿貪一時方便 影響需要的人
發現違停 偽證請即刻檢舉 不可姑息養奸

tea_king wrote:
這在FB育兒版討論...(恕刪)

真假?那制定罰則幹嘛?好看用的嗎?
Yang咩 wrote:
真假?那制定罰則幹嘛?好看用的嗎?鬱卒


真的,只限於公家停車場才可以檢舉。

私人土地的違規一直就是違規的灰色地帶。

能改,我馬上舉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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