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429 wrote:你怎麼知道這台不是載孕婦或小孩的重型機車? lol 有時孕婦剛懷孕前幾個月肚子還沒很大摩托車也是照坐的!還有人私訊我真妙. 看來可以找王瑞德看看這要怎麼告才能賺點零用錢. 我覺得他說的沒錯耶 你那種發言本來就體現了你的智商啊 哈哈
說真的,有些立法真的只是用來討好選民,因為執行起來往往窒礙難行,舉例菸害防制這件事,單單一開始的學校就已經難以防範落實了,現在大舉擴展到診所、公車站牌附近等,可死皮賴臉的人依舊故態自我,守規矩的人又能耐他何?立法是美意,可沒有同時提出有效的執行辦法,我想最終也只能靠每個人自我意識的提升,才能真正實現了。至於酸與被酸,就別想太多了。每個人生活方式多有所不同,縱使同一個家庭內的成員也會意見分歧,做自己認為對的即可,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滿足所有人的想法。另外要呼籲一下,大家可以不認同別人的想法,但請尊重,那種扯到智商的言論就免了吧!立法的美意...(恕刪)
樓上的 7月1日起 所有公共停車場 賣場內的親子孕婦停車位 皆需申請資格并核發停車證 並放置明顯處 無證停放被檢舉會開罰且符合連續開罰 有資格無證一樣罰要注意 偽造影印會觸法判刑下次看到有顏色的車格別太高興就給它停下去 荷包會失血人人遵守人人有車位停 發揮您的愛心 切勿貪一時方便 影響需要的人發現違停 偽證請即刻檢舉 不可姑息養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