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 機車停等區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8/30更新

自己是每天上班必定會上快速道的開車族,常常會看到90%以上的重機人士,為了圖一時方便,從車陣旁邊的縫隙鑽過.
剩下10%遵守規則的重機騎士, 我在想他們何時又會自動變白牌機車,開始鑽車陣...

所以重機是否弄清楚自己的路權為何?
如果沒弄清楚前,不用想上高速公路.

有時候不是我們想騎進去停等區
是被後面的白牌趕進去

有次要準備右轉所以騎在慢車道, 紅燈就停在靠近路邊的停等區後
結果旁邊有汽車跟我並排, 然後我就完全堵到後面要進停等區的白牌

當下我看著空蕩蕩停等區還有後方滿滿的車龍,我就默默地往前滑了一段讓後面的車出來

於法,我有錯嗎?當然有,我違反現行法規
於情,我覺得合情合理,外車道塞滿機車綠燈時反而容易卡住要右轉的車輛造成塞車


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但很多人就很愛用二分法看事情
拍照舉發汽車占用機車停等區 法院認定沒效力

給大家參考一下,應該也可適用於重機

2017-03-07 12:1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曾產出不少知名戲劇作品的影視公司,103年間被民眾拍到公司車占用機車停等區,結果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900元,經該影視公司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認定該違章照片非以固定式儀器拍攝,據此判決撤罰,北市交裁所日前提出上訴,但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僅有11種違規可使用非固定式儀器拍照舉發,包括危險駕車、行駛路肩、違規超車、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速限、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全文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95985
想騎內線禁行機車道, 想上快速高架&國道時就說紅黃牌比照自小客, 想停機車停等區時又變成機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弄的我好亂 >.<

oranges wrote:
有時候不是我們想騎...(恕刪)


非常同感 真的有時候怕擋住白牌機車 移出空間反而會違規


jerry_liu426 wrote:
怎麼可以這樣對重機...(恕刪)


要特權又不想守規矩
重機騎士違規的居多 ,這些違規者開汽車也會惡行惡狀的吧

崇洋媚外 wrote:
誰跟你同根生,我在...(恕刪)


推這句
crazybirdyman wrote:
所以,大型重機,到...(恕刪)

台灣就是有很多死腦筋的人掌權
所以競爭力才會一直退步
不懂變通不敢改變而且還見不得別人好

今天要舒服的人就開車
要機動性就騎車
想要兩者優點就騎重機
這我一點都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
風~~
造成這種亂象 就是腦殘的官員 訂出以CC數分級出所謂的大重 所謂的路權

不管幾CC 機車還是機車 他叫 MOTORCYCLE 在台灣硬要給他分出來 再用一堆畸形法條限制

我百分百確定當所謂的大重數量暴增成長到一定數量後 這些八股腦殘的官員到時不修改法規也不行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