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民權大橋也"目睹"類似的狀況騎摩托車上橋,看到一台三輪車(類似載著資源回收物),後方跟著一台腳踏車努力的騎大家毫無意外的切往旁邊閃過去,閃過去之後,瞥見三輪車前方,還有一台腳踏車,但是女車主腳力不好,用牽的想著,也超過了最前方的腳踏車,乎一轉念,這樣大家只知道要超過三輪車,應該不會曉得前方還有人牽著腳踏車正用後照鏡瞄一下時,就看到雙載摩托車,看起來可能是在聊天,就碰下去了。也是完全沒煞車的撞,小弟因為已經超過上百公尺沒停車幫忙,只能心驚膽跳的告訴自己,下次儘量不要騎上橋 >"<
火疾風 wrote:你不知道什麼是...(恕刪) 第一現場是指.......就算人受傷快掛了也不要動他,直到警察來???警察要是沒這麼快到達,沒事的也要放到出事??全部躺下的都不要處理直到警察來???就算要理論對錯也要把命留著,不是嗎??人命真的不值撞壞的機車
版大,您的熱心,是當給予您嘉許的,是的 ,我嘉許您的熱心助人。但版大您可能因為自己的熱心,而令自己中傷喔…如果這車禍的事主們,日後因賠償問題,或法律上的問題時,您是會成為最無關但傷最大受害者。必竟您沒有事先照相,就移動現場,這樣是讓自己不利的主因。但真的,像您這麼熱心的幫助他人,還是要鼓勵,下次記得,不幸在遇到欲樣的事,以救人為先,現場不要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