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橋堵車往台北3車事故有車友看到嗎?內容有點唬爛不喜勿入

小小海龜 wrote:
馬上就有傳說中的正義...(恕刪)


當下將事故現場拍照 拍幾個重點也可以代替 " 維持現場 "




但是要移動傷患要小心.....搞不好動她一下 一輩子也動不了
前些日子在民權大橋也"目睹"類似的狀況

騎摩托車上橋,看到一台三輪車(類似載著資源回收物),後方跟著一台腳踏車努力的騎

大家毫無意外的切往旁邊閃過去,閃過去之後,瞥見三輪車前方,還有一台腳踏車,但是女車主腳力不好,用牽的

想著,也超過了最前方的腳踏車,乎一轉念,這樣大家只知道要超過三輪車,應該不會曉得前方還有人牽著腳踏車

正用後照鏡瞄一下時,就看到雙載摩托車,看起來可能是在聊天,就碰下去了。

也是完全沒煞車的撞,小弟因為已經超過上百公尺沒停車幫忙,只能心驚膽跳的告訴自己,下次儘量不要騎上橋 >"<
7/18 -> 9/25 : 96KG -> 73KG
真的假的..
事故也能這樣寫
樓主真有你的!

火疾風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是...(恕刪)

第一現場是指.......
就算人受傷快掛了也不要動他,直到警察來???
警察要是沒這麼快到達,沒事的也要放到出事??
全部躺下的都不要處理直到警察來???
就算要理論對錯也要把命留著,不是嗎??
人命真的不值撞壞的機車
星辰物語 wrote:
第一現場是指.......(恕刪)

沒錯 人命第一..維持現場也要保持現場安全..曾經好心幫忙被消防隊罵我破壞現場..我直接回飆路那麼黑..不移開會有更多車出事..腦殘..
火疾風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是維持第...(恕刪)

維持第一現場的要素...
1.車輛因毀損致 無法移動
2.未影響交通車流情形時
以救護傷患為前提~是不需考量維持現場的!!!

版大的善舉很令人敬佩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版大,您的熱心,是當給予您嘉許的,是的 ,我嘉許您的熱心助人。
但版大您可能因為自己的熱心,而令自己中傷喔…

如果這車禍的事主們,日後因賠償問題,或法律上的問題時,您是會成為最無關但傷最大受害者。
必竟您沒有事先照相,就移動現場,這樣是讓自己不利的主因。

但真的,像您這麼熱心的幫助他人,還是要鼓勵,下次記得,不幸在遇到欲樣的事,以救人為先,現場不要破壞。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還好 閣下沒有在橋上與那婀娜多姿 前凸後翹的小龍女 脫衣練功
否則 你會被後方騎士 賞你一記黯然消魂掌 再餵你吃 姦夫淫婦散
回家後你會 含笑半步癲
文筆真的太好了....

鼓勵版主一下


加分

火疾風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是維持第1 現場嗎?


講這話真是太瞎了....

如果是發生擦撞的小事故,妳還把車停在那邊影響交通,警察還可以開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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