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橋堵車往台北3車事故有車友看到嗎?內容有點唬爛不喜勿入

前輩果真是"現代英雄"阿!!
(金庸看太多的下場!!)
兄如令狐沖般古道熱腸的俠義之輩
怎麼沒問頭戴全罩安全帽的是不是盈盈???
不移動現場的主因是因為有人受傷,如果這個人後來傷重不治,那麼,破壞現場就會影響後續的法律問題,引發不必要的怨懟,所以至少要有當事人們的同意,並告知相關的規定後,再出手破壞,不然算是破壞人的呀。

有一年在花蓮,也是目睹相似的情況,警察到場時,阻止我們正要移車的人…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看到車禍~不是路人不幫忙~而是那些車禍的人彼此有肇事賠償的問題!!

如果你想幫忙~請先報警並疏導後方來車~將現場拍照存證~大家都有手機~應該不是問題!!

如要移動傷者~請確認傷者是否有意識~並請傷者自己移動到安全處~

如果傷者無法自行移動~在不確定傷勢的情形下~請在原地等待救護車!!


無妄之災是冷漠的導因~熱心助人前請先保護自己~
日昇照晨霧、竹結枝上露、黃鶯啼浮雲、我心歸故土~
我笑了....不是笑那三台車
是笑板大的文筆 竟然可以寫成這樣 實在幽默
您不知道現在發生交通事故維持第1現場要被依妨害交通罰錢的嗎?
Smart
yaucheng11 wrote:
您不知道現在發生交通...(恕刪)


那是如果沒有大礙的狀況,就是一般小擦撞都沒有人受傷狀況
但是今天看到敘述, 老先生和第3個男騎士受傷狀況,已算重大事故,建議由警方處理比較好.就算被開單總比事後上法院.
yaucheng11 wrote:
維持第1現場要被依妨害交通罰錢...(恕刪)


在有條件狀況下維持第一現場並不會開罰...例如:車輛損壞無法移動、人員傷亡....
縱使要移動人員車輛,也必須在地上劃線標示相關位置...這是責任歸屬的關鍵!
有人因該移動傷患之後傷患死亡 而反被告這是發生過的事情
甚至還有想去幫忙傷患 反被告說是他撞的 這也是有發生的
所以才導致很多人都會說 看到出車禍 就盡量別去碰它
這究竟好不好呢? 如果不去幫他 她或許會死 但過去幫忙 又怕被告
只能說法律有點問題
所以最多就是幫忙指揮一下交通 別讓後面的車子 去撞到 其它只能等救護車 來而已
板大的文筆真是太棒了啦

不知道是否有續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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