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停 既然是運動 說起步費力的藉口 很難以信服
會有人覺得腳踏車可以闖紅燈,就是因為沒有『車牌』
所以不管給人走的、給車走的,腳踏車通通可以走
反正不會被抓

所以個人覺得比照一般汽、機車發車牌
就會有警惕的效果
因為違規很容易被抓…
會被抓就會怕…
我個人認為
1.腳踏車停下再重新起步會"卡卡"的不順暢
2.有些丁字路的紅燈不停直接過其實也是安全的
3.有些人車少的路口也設紅燈,慢慢過其實還ok
4.鄉下警察不太抓腳踏車闖紅燈的
5.只有大的路口闖紅燈會較危險,所以才停
結論:單車遇紅燈,大都不停。

vegago wrote:
會有人覺得腳踏車可以...(恕刪)


其實我也贊成,但車牌實在有點大,這是比較需要去克服的問題


最怕那種好幾個人一起騎的,好像在比誰比較不要臉一樣~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開車撞到闖紅燈的單車騎士在法律上的責任歸屬為何?
當單車騎士要求大家尊重他們 他們自己也要尊重法律

不知道其他國家 澳洲的單車 比照其他交通工具 甚至更嚴格

朋友夜間沒頭燈 被罰80澳幣

汽車燈壞掉 都沒被罰這麼貴

罰錢是小 真的出了車禍 單車騎士 是沒命 其他機車汽車駕駛是衰到

我騎單車通勤時 完全比照機車 (反而走路時 有時會違規穿越馬路)

只有特殊狀況 會騎上人行道
"砂石車因為車子大加上載重
每次減速或煞車都是損耗
不管是對輪胎或是煞車皮的損耗都是比一般車子要來的大
加上那種拖車頭換檔需要比較綿密.
如果速度減下來要再從低檔位起步是很沒力的
所以都會盡量保持住一定速度,
一方面是比較好開.一方面是為了省油
大車停停走走油耗是很可怕的。"

好了
當做藉口的理論說完了
闖紅燈的單車騎士們是否也能理解砂石車輾過前方的機車騎士跟老人呢?
只要腳踏車上車牌

這種情況就會少很多

現在的情況是

違規罰不到我

肇事你要賠我

當然有恃無恐
我只要看紅燈不影響安全,就會闖,
要檢舉就去檢舉吧,責任我自負..
我個人是遇紅燈必停,
除非來不及而搶黃燈。

只能說:愛闖紅燈的人,
哪天被撞到了千萬不要靠該說對方應注意未注意而提告,
這種人被撞只能說活該,
如果還要反咬對方賠錢,
真的就該死了!

不好意思,
小弟也參加過馬拉松比賽,
遇到紅燈也是乖乖停下來。


如果守規也要被當成道德魔人,
那現在法律也不用守了?
直接上街去做案嗎?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