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目擊證人]8/23 am0740 北宜路銀河路口車禍

提醒一下, 調解不一定要出席(有人不出席就自動流會, 沒有法律責任), 也不一定要調出個結果;
但是但是..... 如果有了結果, 這個結果是有法律效力的:
1.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2. 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3. 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
感謝大大讓我上一課^^
我會銘記在心
我覺得你已經命超好的

我上次被撞
肇事者跑光不說
連條子伯伯都給我裝孝維

結果自認倒楣

不過以我的心臟強度和荷包深度
也沒辦法騎樓主這種等級的車車啦
die hard live harder
cousinanson wrote:
我覺得你已經命超好的...(恕刪)

唉~~~
車禍這麼"衰小"的事誰都不願意遇到說,
只是遇到了有沒有辦法圓滿解決,
C大您遇到這樣的是真的滿悶的...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呢?

不過說真的,認識我的人都知道,
我窮的只剩下這台車了...
買這台車的時候也有很多反對的聲音,
但是,這只是圓一個男人從小的夢想
- 擁有一台高階的公路車 -
不過有個前提,千萬不要用負債去培養興趣,
口袋深不深,心臟好不好這都其次,
只要自己騎的爽,騎出健康,
這才有意義,您說是吧?
小花
我是打彥

車要用到定位,在和解
若是無法達成和解
就把資料收集好,提告..
這種人不要輕易的放過他,我最討厭那些所謂的師兄師姐,表面上在做善事,其實最可惡的就是那些人了.
kimi98 wrote:
這種人不要輕易的放過...(恕刪)


非常同意樓上講的!!不用對他們太好!!
這讓我想到我家樓下的師兄師姐~每天滿口仁義道德!!
但私底下還不是放個請勿停車的佔車位!!
78---------->73應該可以吧
對方於昨天晚上已談妥賠償,
感謝各為大大們的建議,
待下星期交車後,10/22調解委員會和解後,
此事件圓滿落幕!!!
出車禍車子壞了可以花錢修,心情不好等修好可以在騎,身體受傷父母及親友可擔心,所以出外騎車要平安也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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