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個白目車主不是您]轎車停單車道,人跑去上班


HOOGEE wrote:




小弟剛好也是開T牌的
我想違規不違規的,跟開什麼車子無關
只是因為T牌的車子市佔率較高
自然你就會覺的怎麼看到的都是T牌



插個題外話好了,我覺的開MAZDA的,好像都喜歡開快車
(我沒說超速哦,只是開的比較快一點點 )
呵呵 ~ 還是我的錯覺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阿密陀福
說不定車主的雨刷本來就壞掉了
那位勇士只是將磚塊放在引擎蓋當警告

而大家都想說是那位勇士搞的 哈哈...
晚上夜騎河濱車道

在美堤河濱公園那一帶

常常會有台CRV會跨過小草, 跨到車道的另一端~

這到底有哪種方法可以罰???? 罰多少錢???

要不是這台車裡有人在裡面......

不然很想推車下河咧~
呵呵!!
這真是太好笑了~~
違規停車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這個警告意味超農~
我看車主應該不會在白目亂停了吧?
~阿益~ wrote:
這位白目的車主停在不...(恕刪)

當面見到這車主啊!誰說我是卒仔,就往前擋砸去!!!
人不犯我,我也不犯人。沒品白自者人人當誅.....
這招不錯
不過若是第一次先放塊磚塊就好
不要弄斷雨刷
一步一步來嘛~~~
HIHI~~
哇...太酷了吧...
但是~還是請條伯伯來處理啦
你還記得騎單車的初衷嗎?
marte wrote:
如果有行人違規穿越車...(恕刪)


呃......先不管鄉民怎樣......

有人違規,因而發生事故,並不代表違規跟事故有100%關係。
意即違規不代表事故發生的絕對因果......

有人騎機車闖紅燈,結果被綠燈通行(有駕照,無飲酒,無超速)的車子撞掛了
闖紅燈的違規,但這個綠燈通行的駕駛,要負過失傷害/致死的刑責。
(當然,還是會就案情來判刑責輕重或起不起訴)
應注意而未能注意就是過失,我想「故意」就不用再贅述了...

這是我碰過的一個真實案例。
相關責任對於法律或規定的出發點是這樣啦
但技術上的問題就要看證據了......
我來自未知的領域 在虛無的空間,翱翔穿梭 在縹緲的國度,尋求指引...
白目違規的人,的確很讓人反感。

但是是否因此就要以破壞的方式進行個人制裁?我覺得還是不妥啦。

文明人有文明人的方法。放一塊磚頭警告,我覺得有創意,又不踩到「破壞」的紅線。

不過這個討論到現在,也許各位車友們可以朝向比較正面性的討論方向。例如:

1. 讓大家知道,如果在河濱公園碰到這種侵犯行人與腳踏車路權的機動車輛,有什麼檢舉的管道,向哪些人檢舉?

2. 相信許多朋友在自行車專用道上,也經常碰到這種人與車。不妨發揮群體的力量,每位車友只要看到就給他拍下來,一人一信去檢舉,到時候相關單位想要打馬虎眼都不成。

以下就是個例子:




這群人大辣辣的把車子開上自行車道,有沒有人看到?絕對有,但是有誰去檢舉過?沒有。
因此他們反而把這當作理所當然。諷刺的是,不遠處剛好就有一塊告示牌,
禁止汽機車入內,禁止玩遙控飛機。和樓主貼的那台 TOYOTA 車主比起來,他們可爽多了。
而車友們的路權就是這麼被踐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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