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倒有點不一樣:如果不是大西部時代(十九世紀)人人有槍造成了私刑嚴重,人心向法律,人家美國也不會像今天這麼安定了。而"有事找警察,自已少囉唆"的現代城市裏治安又是如何?歐洲是貴族們才有槍(法國除外)而最有斬折的也是貴族。流風帶得平民們也乖起來了。而同時期中國鄕間最大的法律力量不是衙門而是白蓮教紅槍會義和團啊。對"關理眾人之事"的冷漠是對自已的犯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