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瘋系列主辦單位的建議:
1.沒有道路安全申請:為何不申請報備呢?來哥事件屏東警察局現很重視安全並接受申請.
2.試辦不提供任何補給品:收報名費為何不補給?要參加者自行負責.
3.自行練習畢竟是孤單,還有是不會虧待自己,大家一起騎乘會有激勵的效果 :多次參加者活動報名費住宿要花很大,主辦單位報名費可否優惠減費或免費嗎?
4.需自行投保效期包含活動期間之意外險:俱樂部不會另行替活動選手投保,如未自行投保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主辦單位收報名費當為報名者投保,多一層保障,來哥事件後,為何不每場為參加者投保?難道一切責任要參加者自付責任嗎?台灣地小人多車多,能否別跟外國比,請主辦者深思.
⋯⋯主辦單位既然辦活動,現人數比以前多,請多多為參加者的安全多酌量一下,參加者並非每個人都要去法國,既然是台灣總會,希望活動能更週詳,參與的志工訓練要有制度性的培養,寫到此,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因等600km舉辦足足等一年多,2010我沒再報名任何瘋系列動,主辦怕我600無法承受,我與朋友因而被取消600km資格,我對瘋系列大致規則我了解,屏東來哥事件我也完全參與處理,我事後看協會聲明部份是有些想建議
好友來哥挑戰600km過世後,我也調整騎車的方式,還是以家庭為重,單車就當休閒健康騎就好
我不再那麼狂熱,腳步要放慢點,台灣交通的亂眾所周知,不能當兒戲,我不願看到單車好友們再次出事
雖我不再騎瘋系列,我第一樓建議只是希望瘋系列能做的更完善,雖瘋系列是自我完成挑戰,但主辦還是有很大的責任,這跟認同不認同,報不報名沒關係,台灣現今舉辦單車活動非常頻繁,單車安全真的是需好好探討,不然事故還是會常發生,就說到此,我的建言如有得罪,還望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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