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先謝謝各位關心我的鄉民,
因為有各位的集氣, 才能禮拜二被偷 禮拜三就破案 (員警因此記了兩支嘉獎, 美事一件)
會PO這文是因為原本的樓因為我亂改標題的關係已經沒辦法再浮起來了
我家的公寓有兩個大門(前門是341和343, 後門是341-1和343-1),
五層樓, 所以總共有二十戶, 因此進出的住戶非常複雜
有些人有關門的習慣, 也有些人是不關門的(或者剛好大門的鎖壞掉)
6/12 小屁孩看到公寓大門沒關, 就拿老虎鉗把我的鎖剪斷(偷第一次)
之後小屁孩就過著快樂的單車生活, 小屁孩的媽媽說他整個暑假都在騎車
(因此我第一次牽回來的時候, 外胎和煞車皮都磨的很恐怖)
8/29 學校開學, 小屁孩就將我的510停在學校側門
我看到以後, 就報警再將我的510牽回來(第一次回娘家)
當天小屁孩發現車子不見時就很不高興, 覺得自己的車子被偷了
小屁孩就去和身教副組長反應, 副組長也知道車子是他偷來的
副組長就告誡他說也許是被偷了, 也許是被原車主發現了
9/25 小屁孩的同學腳踏車壞了, 小屁孩就很夠義氣的想去幫他弄一台
小屁孩又看到公寓大門沒關, 於是又拿老虎鉗把鎖剪斷(偷第二次)
然後就把車借他同學騎回新北投, 當然小屁孩的同學知道這是台贓車
之後就如我說的~我今天去調監視器的畫面
竊盜是公訴罪~我有報案~小屁孩就一定會被告, 就要上少年法庭
情節重大可能送少年監獄關個五天, 情節輕微可能就是要被觀護人觀護個幾個月
反正18歲以前沒前科, 只是父母親需要協同出庭比較麻煩
至於我有沒有要民事求償~因為求償也求不到錢
外加小屁孩的爸爸已經往生了, 媽媽一個人工作很辛苦要養小屁孩和小屁孩的姊姊
我就跟小屁孩說:[你要還我之前的有線碼錶和坐墊包以及你破壞的兩個鎖]
東西找不到, 你要負責生給我
另外也跟小屁孩說~如果你有想騎車的話~車子可以借你騎
前提是要[讀好書, 說好話, 做好人] 這個部份還需要再跟小屁孩的母親確認
至於小屁孩的同學, 我已經請他爸媽生一台腳踏車給他
有腳踏車以後, 應該就不會有騎贓車的念頭!
報案做筆錄真的很麻煩,我八點過去弄到十點多才回到家
這次的陣容非常浩大, 有小屁孩, 小屁孩的媽媽, 小屁孩同學, 小屁孩同學的爸媽
同學媽媽的姊姊, 同學的阿姨, 班導, 身教副組長
一大推人為了那兩個小鬼頭拖到10點才走人, 也希望小屁孩和小屁孩的同學能得到教訓
從此讀好書, 說好話, 做好人, 當個父母眼中的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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