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價、2007 Mazda3 1.6 365000元?


wawaminiwawa wrote:
因為沒有多的錢付貸款...(恕刪)


那建議你

賠那三千塊...

這車太貴了

沒那個值


多看看 會比你多花這三千塊划算喔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連原廠都可退訂金了
按照消基會消保法規定7天之內是可以退的
別讓您的權益受損喔


一、民法第249條第2款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係指有可歸責於付訂金當事人一方之給付不能或不完全給付之事由,致不能履行契約而言,始有適用。如係適用消保法第19條之法定解約權來解除契約,應非為民法第249條第2款之可歸責事由,故消費者仍得向企業經營者請求返還訂金。
 二、行使消保法第19條之法定解除權後,契約解除雙方須負回復原狀之義務,故消費者亦應負交還完整無缺之商品予商家之義務,如商品因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而有毀損滅失等情事致無法返還予商家時,商家自得主張民法上之權利。 
三、商家如為無理由沒收訂金時,係違反回復原狀之義務,此時有可能觸及民事債務不履行之責任及刑事侵占等罪嫌之可能。 
克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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