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出去!現在!」2.0?!

跟本件事無關
以前在政府機關做調解
來了一個業者代表一問三不知
什麼都要「請示主管」「我再問看看」

最後實在是火了
我繞過調解委員直接拿著公文比著其中一條說
「你有沒有看到這條寫什麼,請有權限的人來出席會議,你現在出席什麼都沒辦法決定,是看不起我們單位嗎?」
講完後業者代表閉嘴
問一問和解就簽了


雖然說這件事目前看來只有部分的內容我不方便評論
但如果協調還派沒有決定權的人來出席會議
那感覺真的是沒有誠意要解決事情...
建議樓主趕快針對不理智的謾罵快提告,只是陳述你遇到馬廠的問題,為何要這樣被謾罵
提告!

看他是不是相關人等?
唉⋯⋯小零件的妥善率就讓我大開眼界後,等老婆大人把這台馬 2 開到換車也再也不選馬自達了。
被我日本同事講中小眾車廠為什麼在日本也是賣的soso ,就是因為妥善率。
初學者~~請多指教...
支持版主對謾罵回覆提告,也趁此教育一下該版友要對自己言論負責。

本案已明顯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板主僅須至鄰近派出所報案,提供截圖並製作筆錄,大概兩週偵九隊會通知調查結果,案件即由警方轉至檢察官,然後一個月左右(視地檢署案量)會接到傳票通知開偵查庭。

開偵查庭時可看對方態度決定是否接受調解,不願意調解就給法官判決。整個流程對提告者而言非常簡便,全程就派出所一次、地檢署一次、調解會/法院一次,收工,領錢結案。無須查閱法律條文及書寫告訴狀,警方跟檢方會處理那些文書工作;從投入時間與心情指數來衡量的話,CP值很高。

最後提醒一下,調解金額沒有定數,我都是開十萬起跳,每調解一次加五萬,不願付就讓對方去被判拘役跟背刑事紀錄。

你提告過一次後,就會開始期待又會有人對你謾罵回覆,試過你就懂。
連結點下去有問題,少了":"
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呢?那夫妻和廠方在爭執什麼?
自刪文的跑出來了
來看後續
Chen5719 wrote:
想不到一早就在馬自達(恕刪)


有其他選擇
為何要為難自己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置板凳看後續發展
感謝各位在買口罩、搶酒精之餘閱讀文章。

文章可以討論或推測當時情況,但不理性的謾罵跟挑釁實在不恰當。本人亦將報案提告,以正視聽。後續願意再將報案三聯單公告於眾。

據悉文章內容所描述之現場有4人在場,所以是否屬實,應該是非常明顯的情況。
發文者為受車主夫婦之託(應是朋友關係)到場協助並為雙方友好關係緩和氣氛,在當中幾乎都是旁聽者。發文者曾基於雙方友好的情況下提議是否換購車輛?似乎在原車輛的價金給付上牽涉到租賃公司而增加複雜性......等情形,而衍生了車商似乎欲撇責之情事。發文者協助處理應該是莫名奇妙的承接車商的情緒,而非車主本人被車商不禮貌對待。就等後續發展...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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